郁达夫的《薄奠》,是篇名实相副的短篇小说。
1923年10月,郁氏应北京大学之聘,接替陈豹隐的课,任统计学讲师,住在他的兄长郁华的家里,第二年春天将妻子与儿子接到北京后,好长一段时间,仍住在兄长家中。郁华的住所是西城阜城门内锦什坊巡捕厅胡同二十八号。《薄奠》中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期间,这一带。作品中的“我”,在别的作家的小说里,或许该看作是个创造人物,而在郁氏的作品中,尤其是像《薄奠》这样的小说里,则不妨看作就是作家本人,不是说事件,是说身份,是说性情。
“一个晴朗的春天的午后,我因为天气太好,坐在家里觉得闷不过,吃过了较迟的午饭,带了几个零用钱,就跑到外面去逛去。”作品开头的这句话,正符合一个寄寓者的心境,闲适、无聊、无所事事。
被车夫拉到住所门口,想到车夫回家后与妻儿团聚的乐趣,他却只能独自一人忍受寄寓的凄凉,不由得感叹起来:“啊啊!可怜我两年来没有睡过一个整整的全夜!这倒还可以说是因病所致,但是我的远隔在三千里外的女人小孩,又为了什么,不能和我在一起享乐吃苦呢?难道我们是应该永远隔离的么!难道这也是病么?”
其时作者的妻子与儿子都在浙江富阳老家,距北京正是三千里之遥,而作者所以来到北京任教,也正是为生计所迫。这真实的身份,真实的感情,对这篇作品成功至为重要。它让读者一开始,就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人,很快地,不用任何中介地,就和作者叠合为一个人,一起进入了作品特定的情境之中。
而环境的真实,主要是北京的街道名称,又为你提供了一条进入这情境的坦途。
看戏的地方,文中没有明说,只说是前门外。起先遇见的车夫,要价太高,一时没有雇上,他只好走到前门大街。原打算继续走下去,等走到西单牌楼再雇车回家。走到正阳桥边的步道,这才含含糊糊的问道旁的停的一辆洋车,遂与文中的主人公相识。车上,闲谈中知道,对方是巡捕厅胡同西口儿的车,家住南顺城街的北口,就在巡捕厅胡同的拐角上。多日后,当他再一次见到车夫时,行走路线是这样的:“进平则门往南一拐,就是南顺城街,南顺城街路东的第一条胡同便是巡捕厅胡同。我走到胡同的西口,正要进胡同的时候,忽而从角上的一间破屋里漏出几声大声来。”末后一次路过车夫家,是在一次重病后,“出了门就走往西边,依旧想到我平时所爱的平则门外的河边去闲行。”
真实的地名,又反复使用,使你不能不相信作者的所写,都是实有其事。
至于情节进展的自然有致,更让你有身临其境之感。比方说,他遇见这位车夫,写成作散戏之后,随便雇了一辆车,而车主便这位车夫,亦无不可。只是那样一来,事情的发展就平淡了。就是这样的序曲,作者也不肯轻易放过。先说他出门时,带了几个零用钱,自然不会很多,又买了画,看了戏,就更少了,散戏出来,天已黄昏,又起了风,这就需要坐车了,问过几个车夫,都要七角六角,不够,这样就非步行不可了。已走了一段路,却让南行的汽车喷了一身的土,步行的决心不免动摇,这才试探着问路旁的一辆洋车。袋里仅剩四五十枚铜子,所以向车夫问价时,便说:“嗳,四十枚拉巡捕厅胡同拉不拉?”下车时,因对方推让,他反倒觉得难为,便尽其所有,将身上的四十八枚铜子全给了车夫。入情入理,没有半点破绽。
一个是知识分子,一个是车夫,地位的悬殊,使两人不可能有过多的来往。对后来两次去车夫家,作者都作了周密的设计。全文以上中下为序,分作三节。上节的情节,已如前述。中节写的是第一次去车夫家的情形。不是突然的拜访,那与彼此的身份不符。一切都那么自自然然,在无意中进行。
先说,平则门外有一道护城河,沿岸的景致也还不恶,“河道虽比不上朝阳门外的运河那么宽,但春秋雨霁,绿水粼粼,也尽可以浮着锦帆,乘风南下。两岸的垂扬古道,倒影入河水中间,也大有板渚隋堤的风味。”便成了作者闲暇时的留连之地。所以常来此驻足者,则是因为,“我一个人渺焉一身,寄住在这人海的皇城里,衷心郁郁,老感着无聊。无聊之极,不是从城的西北跑往城南,上戏园茶楼,娼寮酒馆,去夹在许多快乐的同类中间,忘却我自家的存在,和他们一样的学习醉生梦死,便独自一个跑到平则门外,去享受这本地风光。”
北京城里,不是有更好的游玩之所么?不是不想去,是没有余钱。“玉泉山的幽静,大觉寺的深邃,并不是对我没有魔力,不过一年有三百五十九日穷的钱,断没有余钱,去领略它们的高尚的清景。”这样一来,五月中旬的一天午后,他又无端感着了一种悲愤,本想上城南的快乐地方,去寻些安慰的,但袋里连几个车钱也没有了,所以只好走出平则门外。
这里的叙述,仅是大略的景况。实则这一段铺垫,有七八百字,且文字典雅清丽,酣畅自如,大可单独取出,作成一篇名为《平则门外》的散文。
不能说是铺垫,说铺垫,就减弱了这一大段文字的分量。郁达夫的小说,除了他所写的人物外,还有一个人物,那就是作者自己。两个人物,两条线索,相互交错,***同推动着整个事件的发展。本篇中,若仅仅从车夫的行为话语上着眼,难说多么丰满,退一步,就说车夫是个躯壳吧,因了另一个人物即作者“我”的激情,为他注入了生命的活力。一个是步履维艰的处境,一个是孤愤悲怆的情怀,相互纠缠在一起,便使整个作品产生了超乎寻常的慑服读者的艺术魔力。这是郁达夫小说的一个极为显著的特性,也是郁达夫在小说艺术上的过人之处。
感情的推进,也并非越激烈越好,过犹不及,这就有个度的把握。比如说,若将作者与车夫的感情贴得太近,也会让人觉得矫情。作者在这方面处理得极为妥贴允当。比如说,在第二部分的插叙中,说到自己坐在车上,一路上细听着车夫一条条的诉说,觉得这些苦楚,都不是他个人的,接下来写道:“我真想跳下来,同他抱头痛哭一场,但是我看在身上的一件竹布长衫,和盘在脑子里的一堆教育的绳矩,把我的真率的感情缚住了。”有了这样的离间,两人的身份更为真实,感情也就更为贴近。
当然,整个作品里,最真实,最感人的,还是那些切入人物性格与处境的情节,这才是这篇小说的艺术活力。且看作者第一次进车夫的家里,是怎样的情景——
我竟不待回思,一脚就踏过了他住的那所破屋。他的住屋,只有一小间,小屋的一半,却被一个大炕占据了去。在外边天色虽还没有十分暗黑,但在他那矮小的屋内,却早已黑影沉沉,辨不出物体来了。他一手插在腰里,一手指着炕上缩成一堆,坐在那里的一个妇人,一声两声地在那里数骂。两个小孩,爬在炕的里边。我一进去时,只见他自家一个站着的背影,他的女人和小孩,都看不出来。后来招呼了他,向他手指着的地方看去,才看出了一个女人,又站了一忽,我的眼睛在黑暗里经惯了,重复看出了他的两个小孩。
这是一个画面,在黑沉的底色上,显现出几个人物的身影,是模糊的。也是立体的。而光线的动用,也是由黑暗,通过眼睛的“经惯”,渐出显出稍微明亮的色彩。也只有在这样一个近乎亦贫的家庭里,丈夫才会为三元多钱的处置,那样悲愤欲绝地责骂妻子,也才会酿成车夫后来的溺水而亡惨剧。
当然,现在看来,作品末尾,“我”对路人的痛骂,是过火了,不免有点突兀,可要知道,这是新文学起步之初的制作,也是一个知识分子对劳动者的情感的袒露,虽说偏狭了点,也不是完全不切合为悲惨死去的劳动者祭奠这一特定情境,尤其是作者的心情原是那样的恶劣。
因此,不妨说,这是一篇人力车夫的挽歌,也是作者自哀自悼的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