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
这是你读《别赋》时读到的第一句话,也是我记住的唯一一句。我在第一次读到它的时候很震撼,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发感慨的男人名字叫江淹,字文通,是学中文的人在古代文学课上学到的不太重要的一个人。我不知道他写这篇名赋时是男人还是男孩儿,因为传说他是个梦笔生花的早慧神童,这只怪我那时不学无术。此刻在宿舍的书架上,我翻到两本收有此文的书,但都对它写于何时闭口不言。在我的记忆世界里江淹还只是个风干的名字。这个在成语“江郎才尽”里扮演男主角的古代文人只有两点被我深深记住:第一,他的籍贯是“济南考城人“,也就是今河南兰考县,恰巧我大学里最敬佩最深挚的老大也是那里的。兰考我没去过,在我的想象中这个城市与几个词语相关:风沙、泡桐、盐碱地和好县委书记焦裕禄。第二,是一个话题:离别。以及当你想起这个词语想起它所指涉的场面时产生的一种感觉。用江淹的话,就是四个字:黯然销魂。
有时候闲下来就老想一个问题:为什么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最终都逃不过一个结局?一个结局,却只有两个字:离别。譬如秋天里梧桐的叶子在风中慢慢飘落,是和树枝的离别;一个人双目失明,是和光明离别;一片草地在寒冬中枯萎,是和这一年的岁月离别。这样想下去的时候,无时无刻不在离别。当然,或许你也会想到团圆和相逢。可奉旨成婚也是对从前自由选择状态的离别。于是为了克服这种离别的厌烦心绪,克尔恺郭尔在《婚姻的美好出路》里寻求婚姻中创造失去东西的途径。米兰·昆德拉也写了一篇小说,名字叫《为了告别的聚会》。
所有这些都将是徒然无功的。聚散皆是缘,离合总关情。因为缘(或者叫命运什么的)我们相聚或散离,这是我们无法掌握的,然而在一聚一散之间,或许是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辈子,这些在一起的日子使我们在执手相看泪眼的时刻总忍不住会黯然神伤,毕竟,人非草木,日久也要生情的。我们唯一在场的就是相聚之时,这样的光阴里,当你遇见快乐的时候,就抓住它。人生是被痛苦淹没的大陆,只有火山在地底的偶尔发作,才能让你得以通过耸立出水面的岛屿感受阳光的灿烂。
在这样的季节,花用绽放来告别冬天。就在这样的暧昧春光里,我想起她和那场为了告别的聚会。聚会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离别时的沉痛,却反而因它本身盛大又显明的纪念性增加了沉痛的力度。聚会发生的时间已是穿单衣的季节。我记得我穿的就是如今身上这件灰衬衣。夜晚,灯光,沸腾的声音,泪水与酒,以及人去后的一地狼藉。这些就是我所记住的。最初是尽情的欢笑声,最后是无比狂放的痛哭。那个夜晚因为人群的纷乱与喧嚣而在我脑海中变得摇摆不定,像被风吹动的灯泡摇曳的光圈。唯一一个短暂的场景因其磐石不移的性质似乎接近永恒。慕容春端着一杯酒从喧闹嘈杂的背景声音中走出来,彷佛从一段岁月里走出似的走到我面前。她递给我一杯酒,那杯酒很满,许多酒溢出酒杯,淌到我手上。她说,来,我们干一杯。我记不得她当时的眼睛是否已经很湿润,她说完话,就仰起脖子,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望着我。我喝那杯酒时因为过猛而把衬衫前胸洒得湿迹斑斑。酒的滋味异常麻木,一如我喝光那杯酒后傻傻站立的表情。“你好幸福哦!”她是说完这句话还是说着这句话扑入我怀里的我已记不大清楚,反正是她说那句话时声音呜咽。我骨瘦如柴的身体第一次承受这种庞大而骤然来临的拥抱,变得异常僵硬。从那晚之后,我就一直在想到底什么是慕容春眼里的幸福。我开始不理解这个曾经似乎含义很明确的词语。
在此之前的意念里的这个时候,那时我们还住在铁塔下的十一号楼。有一个细雨绵绵的夜晚,当人们要睡去之时,被一层楼上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喊所惊醒,探出窗子去上下左右看,发现许多闪烁着荧荧烛光的窗口和俯身窗台的男生。你如果顺着他们眺望的方向看去,会发现对面不远处女生楼上的情形与此相呼应。外面春雨无声,两楼相望,烛光飘忽,我想如果从天空上面往下看,肯定象是闪着不舍眷恋的好多双眼睛。
所有这些时刻只有一句口号,那就是:“我爱你!”三个字。
哪个时候我们中的许多人开始臭骂这些破坏他们清梦的讨厌鬼,他们没有想到总有一天自己也会经历这样的不眠之夜。一年后,我们和他们一样,我们同样选择夜晚,我们把乱七八糟的宿舍里能敲响的东西都找来敲,洗脚盆,不锈钢的或者搪瓷的快餐杯,偷着用来煮饭的电饭锅,还有木板儿什么的。我们疯狂地跟着电脑上的声音唱崔健的摇滚乐,我们把水杯里倒满水放在旁边喝,我们准备用歇斯底里的态度把"我爱你”朝班里的每一个女生喊上两万五千遍,我们做了理性的打算:喊过这夜后,失语一个星期。我们把嗓子喊哑了,于是开始往窗外扔破皮鞋,扔脸盆,扔暖水瓶,扔灯泡儿,扔用打火机点着的破烂衣裳,扔一切该扔或不该扔但必须在撞击地面时能发出声响的玩意儿。那些东西都在降落的终点碰到楼下的塑胶车棚顶和水泥地面而发出赏心悦耳的“噼噼啪啪”“咣啷”“哗啦啦”之类巨大声音。这是那个时刻世界上唯一能缓解我们过度兴奋和过度悲伤的事物。此情此景,公寓管理员只有耸耸肩,无奈地笑道:“随他们去吧!大不了明天早上多打扫一会儿!”没有人能阻挡我们,那一刻我们是无坚不摧的。
这就是离别,你无法不动情,因为你曾经在场,那么现在就是绝对主角。老大在学校规定的离校日子的前一天悄然离去,他是清早就走的,我只记得在睡梦朦胧中听见他和楼道里遇到的熟人打招呼。后来慕容春说老大走也不说声,连送行都没机会送。我说他或许也是害怕那个最终的离别吧,况且有些人是不喜欢被送的,他们不去送人,也不喜欢被人送。他们喜欢默默远去。不管老大什么时候走,那个时刻还是无可避免地落在每一个人头上,当然,也包括他在内。
古龙的《七种武器》里,有一种武器名字叫:“离别钩”。这也是七种武器里我最喜欢的一种。在那个故事里,离别钩是一种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的畸形武器,但使用这种钩的人却是为了要和心爱的人相聚。
故别虽一绪,事乃万族。
这是我即将结束此文的时候忽然想起的那篇赋里的另外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