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个概念。
对偶,是一种修辞格。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
2、两种语言形式。
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感和音乐美,达到表现形式上的高度完美。
对偶和对仗是两种极为相象的语言形式。
3、运用于不同文体中。
如《辞海》“对仗”条下注释曰:“指诗文词句的对偶。”陕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学辞典》则解释“对偶”为“修辞方法一种,诗歌中叫‘对仗’。”
如此以“对偶”注“对仗”,用“对仗”释“对偶”的辗转解说,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其结果是使人误以为“对偶”与“对仗”是一回事,是一个概念的两种称谓。
总结来说:对偶用于散文和诗歌,对仗只用于律诗或对联。对偶上下句可以有相同的字,对仗上下联不可以有相同的字。对偶上下句不讲究平仄相对,对仗上下联必须平仄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