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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甘肃省作家协会

甘肃省作家协会是中国***产党领导的甘肃省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申请人入会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会章程。

入会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获得申请资格。

1.从事文学创作十年以上,或在各类文学报刊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1O万字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中篇小说2部或短篇小说5篇,散文5篇,或诗歌20首,或报告文学2部,或纪实文学2部,或评论文章3篇以上。

3.在公开出版的国家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中篇小说1部,或短篇小说2篇,或散文2篇,或诗歌1O首,或评论文章1篇以上。

4.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1部,或诗歌集1部,或中短篇小说集1部,或散文集1部,或其他有文学质量的文集1部。

5.虽未公开发表或出版过任何文学作品,但自印的内部文学作品集或单篇作品经本会专家认可后,可以申请。

6.非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人,在文学教学、文学编辑、文学组织、文学翻译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亦可申请。

入会申请人须提供本人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填写《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申请表》,经两位以上(含两位)省级会员介绍或市州作协推荐。

入会申请人入会申请获得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须按规定缴纳会费,有义务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本会有责任依法保护会员的正当权利。

入会申请人入会申请前须认真阅读《甘肃省作家协会入会须知》和《甘肃省作家协会章程》,未尽事宜由甘肃省作家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