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杂文学”是相对于纯文学而言的。我们所说的纯文学,指非功利、重抒情的美文;混美文与非美文为一的,我们称为杂文学观念。我国早期文学与非文学是不分的。魏晋之后,文学逐渐独立成科,便美文与非美文还没有分开。南朝宋文帝立四学,其中的文学依然指文章之学,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不同。齐梁之际,有文、笔问题的讨论,各人看法不同,但一种要把美文与非美文区别开来的意向却清晰可见,这主要反映在萧绎的《金楼子·立言篇》里,他把是否有浓烈的感情和声律、词采之美作为区分文、笔的标准,萧统编《文选》亦将非抒情又乏文采的史传、诸子排除在外。这是一种新的文学观念,就文学自身的演进而言,这一观念更重视文学的特质,意在把“文学”从杂的境地纯化出来。到了唐代,这一观念仍有相当影响,如初唐人编写的《梁书》、《陈书》、《周书》、《北齐书》等,在提到“文”“笔”时都分得很清楚。盛唐以后,这种观念逐渐消退,随着文体文风改革呼声的增高,文、笔之分又为文、笔未分之前的“文章”概念所取代。自陈子昂说“文章道弊五百年”之后,用“文章”包括一切文体的用法便成了古文家的习惯。在李阳冰、贾至、任华、独孤及、梁肃、柳冕等人笔下,“文章”一词频频出现,从而泯灭了魏、晋以来日趋扩大化了的不同文体间的差别。表现看来,以“文章”取代“文笔”,只是一个简单的词语变化,但在这一现象的底层,却反映了唐人文学观念的重大变革,亦即杂文学观念的复归。这种似旧实新的观念,将南朝人想从“文”中排除出去的大量应用文体重又收罗进来,施以新的写法,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古文的地位。韩愈、柳宗元在文坛的崛起及其倡导的文体文风改革,除了现实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外,正与这种杂文学观念的影响紧密相关。他们大量使用“古文”、“文章”之类词语,将经、史、子乃至碑、铭、杂说等一切有韵无韵之文统统包罗在内,并在理论上予以倡导,在写作实践中赋予这些应用文体以文学的物质。“二公者,实乃站于纯文学之立场,求取融化后起诗赋纯文学之情趣风神以纳于短篇散文之中,而使短篇散文亦得侵入纯文学之阃域而确占一席之地”(钱穆《杂论唐代古文运动》)。杂文学事实上已起了某些变化。从杂文学始,到“文”“笔”之分的讨论,最后以“文章”合一终,散文的发展似乎在绕了一个大圆圈后又回到了它的原点。这一现象,就文学自身的演进来说,无疑是一种倒退;但就杂文学观念在特定时期重建的意义而言,则是一种进步。因为这一观念蕴含着以复古为新变的充实内容,给予当时和此后的散文发展以深远影响。需要说明的是,杂文学观念的复归并没有影响到唐代诗歌的发展,因为在唐人那里,诗、文的界限并不混淆,有时,一些人则用“诗笔”来区分诗、文两种体类,如“杜诗韩笔”、“孟诗韩笔”之类。这里的“诗”,纯指诗歌, “笔”则与“文章”同义,包括诗以外的各种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