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20年代,王国维和马衡先后撰写了《简牍检署考》、《中国书籍制度变迁之研究》两文,对简牍乃至帛书的形制多所论证。由于此后特别是近年来简牍实物的不断发现,王、马两先生的考证大多得到了证明,而其中的小疵微瑕,也有了补正的依据。
用竹制简,首先须将竹竿截成段、劈成竹片,然后刮削修治成狭长条的简片,亦即古书中所谓“截竹为筒,破以为碟”(《论衡·量知》)。简原有青皮的一面称为“蔑青”,另一面称为“蔑黄”,文字一般写在“蔑黄”的一面。新竹水分多,易朽烂变形,所以还必须烘干水分,这叫“汗青”、“汗简”,也叫“杀青”。东汉应劭《风俗通》说:“刘向《别录》云,杀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蠢,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日杀,亦治也”。(《太平御览》卷六六。引)“杀青”后的简,就可用来写字了,所以后人常用作书籍的代称,南宋文天祥就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后来人们写定书稿,也称为“杀青”。在干燥少竹之地,常用木材制简。上世纪末以来,人们在新疆南部、甘肃敦煌以及古居延等地多次发现西汉至东晋时期的木简。制简所用木材,多半是白杨木、柳木、松木,因其色白、质软,易于吸收墨汁,制作方法大体与制竹简相似。
把单根的简编连起来,就是“册”,古书里也常写作“策”。参考《说文》所说,“册”字“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可以知道,上下二道编,是古人编册常用的方式。如果竹木简册较长,也有用三道编、四道编甚至五道编的。简上的文字,经常是先将空白简编连成册,然后书写。《后汉书·周磐传》就说:“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已经发现的竹木简册,许多编绳虽已朽坏,但编痕处常留有空白,正是书写时避开编绳的结果。简上的字过去传说是用漆书写的,但已出土的简册上的文字,几乎都是用毛笔蘸上墨汁书写的,证明所谓漆书写简,只不过是一种误解。过去还传说用刀在简上刻字,也是一种误传。古代有所谓“削”或“削刀”,也称“书刀”,但它用来删改文字,而不是用来刻字的。汉代刘熙《释名·释兵》说:“书刀,给书简札有所刊削之刀也。”所谓“刊削”,指简上文字如有错谬需要改动时,用书刀刮削,以补写新字。所以《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修《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唐颜师古说:“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也。”(《汉书·礼乐志》颜《注》)
版牍是与简册形制不同的书写材料,由长方形木板制成,两面削治平滑,以供书写。文献中或称为“版”(也写作“板”),或称为“牍”。《论衡·量知》说:“断木为椠,析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另有一种三尺(指汉尺)长牍,也称为“椠’。据王国维考证,秦汉以来的版牍,除三尺之椠外,最长的为汉尺二尺,其次为一尺五寸,再其次为一尺,最短的五寸。版牍,一般不用于抄写书籍,而用于公私文书或信件。二尺之牍,用以写檄书诏令;一尺五寸的牍多为传信公文;一尺牍多用以写书信,所以书信古称“尺牍”;五寸牍多为通行证,是通过关卡哨所的凭证。出土的实物证明王国维的考证大体是正确的。如云梦睡虎地号墓出土的两件木牍,是战国末年秦军中黑夫、惊二人所写的家信,一件残缺,另一件全长23.1厘米,大致相当汉尺一尺。四川青川郝家坪50号墓出土的两件战国晚期秦牍,有墨书文字的一件,正面是以秦王诏令形式颁布的《更修田律》,背面记不除道日于支,长46厘米,约合汉尺二尺。由于版牍较宽,比起狭长的简,更适于作图,所以古代的地图常常画在版读上。后来人称标明国家领土区域的地图为“版图”,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