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 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 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那么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事还有比死亡更讨厌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令人讨厌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因此就生存下来,然而有人不用,因此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不采纳。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不仅是贤明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他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可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种做法就叫做丧失了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