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入京使》是唐代著名边塞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全诗描写了诗人远涉边塞,逢入回京使者,托带平安口信,以慰悬望的家人的典型场面,表达了思乡之情,诗文语言朴实,却包含着两大情怀,思乡之情于渴望功名之情,一亲情一豪情,交织相深,感人至深。
逢入京使①
唐 岑参
故园②东望路漫漫③, 双袖龙钟④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 凭⑤君传语⑥报平安。
①入京使:回京的使者。
②故园:指长安和自己在长安的家园。
③漫漫:形容路途遥远。
④龙钟:形容流泪的样子,这里是沾湿的意思。
⑤凭:凭借,依靠。
⑥传语:捎口信。
诗词译文
回头东望故园千里,路途遥远迷漫;
满面龙钟两袖淋漓,涕泪依然不干。
途中与君马上邂逅,修书却无纸笔;
唯有托你捎个口信,回家报个平安。
创作背景
天宝八载(749),岑参第一次远赴西域,充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他告别了在长安的妻子,跃马踏上漫漫征途。这年岑参第一次从军西征,西出阳关,奔赴安西。岑参的从军,思想上有两根精神支柱:一个支柱是建功边陲的理想在鼓舞着他,他曾自言:“功名只应马上取,真正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另一个支柱是,他认为从军出塞.是为了报效祖国,赴国家之急。他曾自我表白:“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正是基于这两点,所以他的边塞诗多数是昂扬乐观的,表现出唐军高昂的士气和震撼大地的声威。但当一个战士踏上征途之后,他们不可能没有思乡的感情,也不可能不思念父母妻子。高适《燕歌行》云:“铁衣远戌辛勤久,玉筋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岑参的《逢入京使》所表现的就是对故园和家人的思念,这是真挚健康的感情,虽然调子不怎么高昂。但不能认为是消极的、悲观的,尽管他流下了思乡之泪。 也不知走了多少天,就在通西域的大路上,他忽地迎面碰见一个老相识。立马而谈,互叙寒温,知道对方要返京述职,顿时想到请他捎封家信回长安去。此诗就描写了这一情景。
诗词鉴赏
“故园东望路漫漫”,写的是眼前的实际感受。诗人已经离开“故园”多日,正行进在去往西域的途中,回望东边的家乡长安城当然是漫漫长路,思念之情不免袭上心头,乡愁难收。“故园”,指的是在长安的家。“东望”是点明长安的位置。
“双袖龙钟泪不干”,意思是说思乡之泪怎么也擦不干,以至于把两支袖子都擦湿了,可眼泪就是止不住。这句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表现思念亲人之情,也为下文写捎书回家“报平安”做了一个很高的铺垫。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走马相逢,没有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就请你给我捎个平安的口信到家里吧!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开阔豪迈的胸襟。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如同随口而出,特别是后两句写马上相逢的情景,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镜头集中清晰,如影视特写一般,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道,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清人刘熙载曾说:“诗能于易处见工,便觉亲切有味。”(见《艺概。诗概》)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有这一特色。钟惺评此诗:"只是真。"谭元春曰:"人人有此事,从来不曾写出,后人蹈袭不得。所以可久"(《唐诗归》卷十三)。沈得潜曰:"人人胸臆中语,却成绝唱"(《唐诗别裁集》卷十九)。
岑参(715-770),荆州江陵人(现湖北江陵),早岁孤贫,博览经史。岑参为盛唐著名的边塞诗人,与高适齐名,世称“高岑”。其诗雄健奔放,想象奇特,色彩瑰丽,尤长于七言古诗。
岑参出身于官僚家庭,曾祖父、伯祖父、伯父都官至宰相。父亲也两任州刺史。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他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至长安,献书求仕。以后曾北游河朔。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八载,充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赴安西,十载回长安。十三载又作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再度出塞。安史乱后,至德二载才回朝。前后两次在边塞***六年。他的诗说:“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又说:“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可以看出他两次出塞都是颇有雄心壮志的。他回朝后,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以后转起居舍人等官职,大历元年官至嘉州刺史。以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
岑参的诗题材很广泛,除一般感叹身世、赠答朋友的诗外,他出塞以前曾写了不少山水诗。诗风颇似谢兆、何逊,但有意境新奇的特色。象殷番《河岳英灵集》所称道的“山风吹空林,飒飒如有人”(《暮秋山行》),“长风吹白茅,野火烧枯桑”(《至大梁却寄匡城主人》)等诗句,都是诗意造奇的例子。杜甫也说“岑参兄弟皆好奇”(《美陂行》),所谓“好奇”,就是爱好新奇事物。
自出塞以后,在安西、北庭的新天地里,在鞍马风尘的战斗生活里,他的诗境空前开扩了,爱好新奇事物的特点在他的创作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雄奇瑰丽的浪漫色彩,成为他边塞诗的主要风格。
岑参的诗歌,以慷慨报国的英雄气概和不畏艰苦的乐观精神为其基本特征,这和高适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他更多地描写边塞生活的丰富多彩,而缺乏高适诗中那种对士卒的同情。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出身和早年经历和高适不同。
岑参的诗,富有浪漫主义的特色:气势雄伟,想象丰富,色彩瑰丽,热情奔放,他的好奇的思想性格,使他的边塞诗显出奇情异采的艺术魅力。他的诗,形式相当丰富多样,但最擅长七言歌行。有时两句一转,有时三句、四句一转,不断奔腾跳跃,处处形象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