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邓又同先生是清末曾任山西、安徽、贵州巡抚的邓华熙(广东顺德人)的嫡孙,他把祖父遗留的一批文物捐赠给广州博物馆。其中有一件是乾隆、嘉庆年间的翰林院侍讲梁同书的“恭录嘉庆七年御制骂廷臣诗”,全诗如下:
满朝文武着锦袍,闾阎与联无分毫;一杯美酒千人血,数碗肥羹万姓膏。人泪落时天泪落,笑声高处哭声高;牛羊付与豺狼牧,负尽皇恩为尔曹。
这首诗有些“似曾相识”。原来,在朝鲜古典文学作品《春香传》中有一个情节:男主人公李梦龙在贪官卞学道的府衙吟了一首诗:“金樽美酒千人血,玉盘佳肴万姓膏;烛泪落时民泪落,歌声高处怨声高。”李梦龙的诗与嘉庆帝诗的颔联、颈联差不多,要是放在今天,难免就要产生著作权的纠纷了。
据朝鲜文学史专家的说法,《春香传》是经过几个世纪的流传、改写,而于19世纪初叶定型的。嘉庆七年是1802年,正是19世纪初。那么,有无可能是嘉庆帝当了“文抄公”呢?按理说,这种可能性很小。清朝以“天朝上国”自居,对朝鲜发生的事情不会太关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春香传》成书后很快传入中国,日理万机的嘉庆帝更不可能有时间去读朝鲜的文学作品(尽管也是用中文写成),所以,嘉庆帝抄袭李梦龙的可能性很小。相反,当时朝鲜对清朝朝廷则是非常关注的,朝鲜定期来华的贡使会收集清廷的各种信息向朝鲜国王报告,这些报告现在已经成为研究中、朝两国历史的珍贵资料。嘉庆帝的诗既然是教训文武百官的,自然会流传出宫廷以外,朝鲜来华朝贡人员不会不注意这样重要的信息。因此,比较可能的情况是:嘉庆帝的诗很快就流传到朝鲜,被不知名的朝鲜文人所改写,成了《春香传》的内容。
现在回过头谈嘉庆帝。嘉庆帝名爱新觉罗·颙琰,乾隆之子、道光之父,庙号仁宗,是清朝入关后第五位皇帝。他在位的25年,正是清皇朝从“康乾盛世”走向衰落的过渡阶段。史书记载,嘉庆三年(1799年)白莲教首领王三槐在北京受审时的供词提到“官逼民反”,嘉庆知道后受到很大震动。在涉及君权的问题上,清朝的皇帝基本上没有糊涂虫,嘉庆也是想有一番作为的。所以,他一直都重视“惩贪倡廉”问题。嘉庆四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龙御上宾”,嘉庆帝亲政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乾隆的宠臣、大贪官和坤赐死。此后,他一再发布整饬吏治的谕旨,也处置了多宗大案要案。例如,湖南布政使(相当于副省长兼财政厅长)郑源勒索下属、贪赃枉法,被查抄处斩。云贵总督、漕运总督富纲因贪污被判处“绞监候”(绞刑缓刑)。贪污而不知悔改的云南巡抚伊桑阿被判处“绞立决”(绞刑立即执行)。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出嘉庆“反贪”的决心和力度。
在中国古代,不少皇帝骂贪官、罚贪官甚至杀贪官,但像嘉庆写诗骂得如此痛快淋漓的却不多见。从诗歌艺术的角度看,嘉庆御制诗自非佳作,但更可以说明这是皇帝亲自撰写而非词臣代笔。在诗中,嘉庆把百官看作自己和百姓的对立面,对百官生活奢侈、残害百姓、辜负“皇恩”表示出冲天怒气。“牛羊付与豺狼牧”的诗句,正反映了皇帝心目中的“君”、“臣”、“民”的位置:当官就像放牧一样应该把皇家的牛羊(百姓)养肥,谁知豺狼似的官员却把牛羊吃掉,皇上当然不能容忍了。
然而,终嘉庆一朝,贪污问题不仅没有解决,甚至更加严重。任何一个封建皇朝都不可能解决贪污问题,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这是阶级性决定的。而且,按清朝的制度,旅差、办公费用和幕客、随从的报酬,基本上要官员自己出钱,正常的薪俸、津贴(当时称之为“养廉钱”)不足以维持公务运作和官员家族豪侈的生活,所以,大多数官员“不得不”通过各种名目获得额外收入,这已成为整个官僚机器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但是,在那时,“千里为官只为财”,官员们取得额外收入,不会满足于弥补公务支出,对金钱的追求则是“多多益善”。当贪赃枉法成为一种规则、制度或者习惯,在官员中泛滥成灾,那就不是皇帝一首诗、几份圣旨所能感动,也不是办几件案、杀几个人所能震慑的。
嘉庆在位期间,清朝统治开始出现严重不稳。在乾隆把帝位“禅让”给儿子嘉庆的当年,即1796年,震动川、楚、陕三省的白莲教起义已经开始。清朝倾全部的军事、财政力量,还千方百计发动地主阶级武装——团练,花了9年时间,好不容易才把这场起义镇压下去。在此期间,还发生过嘉庆八年(1803年)走投无路的贫苦人陈德在紫禁城门口行刺嘉庆的大案。嘉庆十八年(1813年),华北的天理教发动起义,一支几十人的起义者竟然冲进了皇宫,把大内搅得天翻地覆(故宫的隆宗门至今还保留着起义者的一枚箭镞)。平民百姓行刺皇帝、几十人的农民军就打进宫廷,这是“汉唐宋明未有之事”,可见当时阶级矛盾尖锐到何等地步。嘉庆在天理教起义平定后,颁布“罪已诏”,在自怨自艾之后,少不了对“诸臣”告诫一番。这些话当然也不会有任何收效。7年之后,嘉庆去世,再过30年,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次农民运动——太平天国起义终于爆发。
嘉庆帝的骂贪官诗并没有骂出澄清的吏治,也不能阻止“天下大乱”的发生。这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