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人的影响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为在全球进行反恐活动,布什政府怀疑当时的索马里政府为国际恐怖分子提供支持和庇护,想方设法阻止教派武装组织控制索马里政权。2006年10月,美国政府支持埃塞俄比亚出兵入侵索马里,推翻了当时的索马里政权。在埃塞俄比亚军队的帮助下,在索马里组建了由美国支持的索马里过渡政府。但是,由于该政府能力有限,不能有效控制全国局势,仅能控制首都摩加迪沙,而全国大部分地区就陷入了无政府状态,形成武装割据,出现了几十支武装力量。一些海盗组织甚至得到了与临时政府有密切关系的军阀的支持,使得他们能成为“乱世枭雄”。使索马里2880公里的海岸线成为海盗们的劫持生财的好去处。
2. 难民激增,生活所迫
索马里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以畜牧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国有化政策过激,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经济严重困难。连年战争给索马里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2006年年底,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在埃塞俄比亚军队帮助下击败反政府武装,控制了摩加迪沙和索马里大部分地区,但此后反政府武装不断在摩加迪沙等地发动袭击。目前索马里已有110万难民,首都摩加迪沙每月就会新增约2万名难民。由于难民不断增加,难民们生活没有着落,粮食价格飙升,过度的通货膨胀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更加剧了国内危机。国内频繁的暴力活动使联合国等机构的人道主义努力也无法实施,无法向索马里运送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即使运进去了也无法进行合理的分配,还会遭到抢劫。近来,索马里安全形势进一步恶化,针对联合国工作人员及援助机构人员的袭击事件频频发生,国际援助机构大多已撤离索马里。难民们缺衣少穿,度日如年,饥寒交迫,更使暴力活动增加,因此,海盗只是在海上的一种暴力活动表现形式。这些举动得到了难民和居民的支持,使海盗活动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由于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使海盗活动变得更为频繁凶残。
3. 无本万利,可使利益最大化
海盗活动的投入非常少,只需小船和其它枪支、通信等装备,与劫持所带来的巨大利润是不成比例的。被劫船只的船东宁愿支付高额赎金,也要保护船员的生命安全。海盗每劫持一艘船平均可获100万至200万美元,劫持了“斯特拉?玛丽斯”后,索要赎金达300万美元。2008年赎金总额可能在18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之间。全球每年损失250亿美元。巨大的赎金使海盗活动变得更加猖狂。这样一次劫持成功,就可一夜暴富,买名车、建别墅、娶妻纳妾,远离贫穷生活。从而诱使更多的人铤而走险,参加海盗活动。通过海盗活动还可进行走私、毒品、武器交易和偷渡等赚钱活动,使海盗活动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4. 海盗人数增加,装备更新
过去五六年间,索马里海盗的总人数一直在100人以下;目前,这一数字已上升到1100到1200人。由于被劫持船只的船东往往采取纵容、妥协的方式处理船只的劫持,这一心理也被海盗掌握,他们认为:“船只和船员才是最值钱的。”这样便养大、养壮了索马里海盗。”
除海盗人数增加外,海盗的装备也得到了更新,已不再使用绳索、大刀和长矛等传统手段,快艇、重型武器(AK47突击步枪和火箭筒)和现代化的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通信等高科技手段在劫持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使攻击范围从索马里沿岸扩展到数百公里之外的公海,使劫持活动变得更加得心应手。索马里海盗心狠手辣,碰到国际海军舰艇就把被劫持的人员放到甲板上,如采取强硬手段就杀死被劫持人员,为了保护被劫持人员的生命安全,国际海军船只往往只能让步,使海盗得寸进尺,气焰更加嚣张。
5.国际打击不力
随着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的不断升级,国际社会对索马里海盗的打击也在加强。欧美已派出军舰加强对该海域的巡逻。北约国防部长布达佩斯会议2008年10月10日决定要在印度洋保持军事存在,“保护向索马里运送救济物资的世界粮食计划署的船只”,派遣意大利、美国、英国、希腊、土耳其军舰各1艘、德国2艘***7艘战舰开赴索马里,开展行动。俄罗斯也派出“无畏”号护卫舰奔赴索马里执行任务。2008年10月16日,印度国防部宣布,将向亚丁湾部署1艘海军舰艇,展开巡逻。日本也考虑派遣海上力量。肯尼亚则将参与打击海盗,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运粮船。联合国2008年10月7日一致通过了第1838号决议。这是安理会自今年6月以来通过的第二份有关打击索马里海盗行为的决议。呼吁关心海上活动安全的国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采取部署海军舰只和军用飞机以及与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合作等行动,积极参与打击索马里沿岸公海的海盗行为。但打击海盗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国际合作仍存在着一些法律障碍———许多国家担心国际合作会损害其主权,加之许多相邻的沿海国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主权和海洋资源争议;部分有争议海域犯罪管辖权不明,越境犯罪控制机制不完善,相关国家未能就海盗、恐怖主义等定义达成***识等原因,造成国家间合作打击海盗并积极性不高,打击效果不好。在1816号决议达成就经过一番博弈,在协议起草时,法国曾想将该协议适用于打击所有海盗猖獗的海域,但是遭到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的反对。印尼方面担心此举有可能成为外国干涉他国内政的先例。所以,后来在1816号决议里就有这样的内容出现:决议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索马里,而不应被视同订立习惯国际法。
6、船主难于自保
一般人毕生难得遇上海盗,所以,提到海盗,脑海里浮现的,大概都是电影或文学作品塑造的形象:满襟油污,一身酒臭,踩着一只木制义腿,满嘴粗口,脾气暴烈,胡须上的火药渣还冒着烟的老水手。
遇劫花钱消灾的船东,或侥幸脱险的水手,会告诉你,现在的海盗其实和生意人没两样,只是他们做的是一本万利的勾当,只要钱财能到手,不见得要杀生。
船东也是生意人,遇上海盗劫船,只要肯讲价码,条件都好谈;最怕的就是买卖变成一场枪战,那可会惊醒保险公司,把海运保费调成天价。
船只出海前,当然可以预为防范:如装设必要的照明、配备雷达及热感监控系统的24小时警卫、消防水喉、防止攀登的障碍设施、音爆武器等。
但是一般人最先想到的武装警卫,却是船东非到不得已,最不愿配置的手段。一来,武装警卫必须身手不凡,索价自然不菲;其次,注册国不准船只配备武装警卫;其三,许多港口不准船只携带武器,进港前若有武器,必须投入海里。
最后,如果公海上的每艘货船都必须雇用武装保镖,而且基于成本考虑,雇用的是一支未受严格训练的杂牌军,那公海上岂不更是处处危机?其后果,思之令人悚然。
要一劳永逸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唯有彻底解决内陆冲突。但是,如果联合国出面都解决不了索国的内乱,船东最好还是干脆避开这条航道。
只是,马不吃险草不肥,生意人利字当头,自然另有盘算。据统计,每600艘货船,只有一艘会遇劫付出可观赎金,这个机率,值得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