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田的意思:在土地私有制度下﹐使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一定数量土地的一种主张。孙中山晩年把它作为实现“平均地权”的口号。
1994年,农业部出版的《中国农业全书》(山东卷)中对耕者有其田作了如下意义总结:“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是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基本任务。在解放战争期间和建国初期,中国***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最终使这一任务得以完成。”
“农民是小私有者,由于农业生产自然性的特点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农民要求稳定的土地占有和基本生产资料私有。‘耕者有其田’是千百年来农民最高的经济要求和梦想,也是鼓舞农民投入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动力。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理所当然地要解决农民的土地要求。”
性质
1946年,中***决定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实现“耕者有其田”政策的文件是《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耕者有其田”是消灭土地剥削,但实行的方法不同于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政策,是实际上的土地私有制。但是,“耕者有其田”不是封建的土地私有制 ,而是革命的土地私有制。
它彻底消灭了中国两千多年以来的封建的、剥削性的土地制度,把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新中国成立后的迅速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也赢得了农民阶级的支持,大大提高了农民阶级的革命积极性,成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