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州,古代行政区,是隋朝至明朝时期州治或府治长沙的古称。隋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为潭州。
潭州曾作为一级行政单位潭州行省,是大部分湖南地区以及部分湖北地区在古代的称呼;也曾作为二级行政单位潭州或潭州府,地域包括今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南、益阳、娄底等地。
扩展资料
一级行政单位
隋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为潭州,设立潭州总管府。隋炀帝时废除潭州,另立一级行政单位长沙郡,但辖区缩小。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4年)立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又称潭州行省。十八年(1281年),迁省治到鄂州,不再称潭州行省。
二级行政单位
唐武德三年(621年),又改长沙郡为潭州。五代梁天成二年(927年),马殷建楚国,改潭州为长沙,作国都。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复置潭州。元至元十四年(1274年),改潭州为潭州路,为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治所。
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文宗天历二年,以潜邸所幸,改天临路。元至正二十一年(1364年),朱元璋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明洪武五年(1372年),再改为长沙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