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诡谲。
当我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当我沐浴在教室高大窗扇透进的温暖阳光里,当我聆听教师教授们侃侃而谈古今中外人文历史时,当我佩戴师范学院红彤彤的校徽走在街上时,我常常恍惚。
那时,我对命运产生一种敬畏。昨天,我还在一个简陋的乡村的垄头彳亍,还在为自己年轻的人生叹息,还坐在场院高高的柴垛下借酒浇愁,然而,仅仅是一个晚上,一个月亮升起到沉没的简短过程,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我的幽暗人生升起了一轮彤彤朝阳,照亮我和我的未来,那种漫天的光芒万丈,让我眩晕。我在很长时间里没有适应这个人生骤变,常在睡梦中惊醒,便摸摸身边的双层床栏杆,是那种金属的光滑清凉,没有农村大炕席的粗糙,又起身看看窗外,月亮下的校园静谧恬静,没有青年点窗外乱草离离。这时,我才相信,我是一名师范大学生,千真万确。
是什么给了我这样一个新的人生,从舞刀弄棍的社会混混,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大学生?我曾迷惑不解,也对命运产生无尽的恐惧。那时我只能理解为这是命运的安排。那时,我似乎是个宿命论者。
后来,我才开始理解人生不是自己的,而是社会的、历史的。历史的必然造就人生的偶然,而这种偶然,其实也是一种人生必然。
历史是一条湍急的大河,汹涌向前,一路上有无数蜿蜒和漩涡,而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滴水,抑或一粒沙,抑或一条孤独的鱼,我们生存在河流之中,河水流经之处的任何变化,都会改变我们人生环境或者氛围,乃至于改变我们人生本身。
所以, 我认定人生诡谲。所以,我敬畏命运。敬畏历史这个无形的巨人。
在新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中,我不很适应。尽管我在成为坏小子之前也是一个腼腆沉静的少年,但那几年社会打杀生活的磨砺,让我的性情发生了及大变化或者说是扭曲。我更容易意气用事,更多用所谓的社会标准评价人事,也更看不惯一些同学循规蹈矩和伪装淳朴的做派。于是,我变得更为沉默,冷眼看待一些同学为人处事行为方式。而同学对于我的历史不得而知,就把我的冷漠看成一种性格上的怪癖。
那一年是部分省市恢复高考,报考条件十分宽泛。所以,那届学生的身份十分复杂,既有我这种浪迹社会的不良青年,也有党员干部、教师、工人,最多的是下乡知识青年。同时,学生间年纪差距也颇大,譬如我最小,那年十八岁。最大的一位男生居然四十几岁,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全班四十几人,已然为人父母的有五六人。无论身份或年龄,都可谓五花八门参差不齐。
同学大都把我当成小弟弟甚至孩子看待。倘若这种宽容和爱护发生在生活方面,那我倒十分乐于接受,我喜欢被年长的人关怀和溺爱,青年点那些女生们大姐姐般的呵护让我产生和形成一种受宠的依赖心理。然而,让我郁闷的是,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没有青年点那种亲密和坦诚,距离感是实实在在的,完全没有过多的或者超越某种限度的关心。更让我反感的是,在学业和其他一些方面,他们仍然把我当成未成年人一样看待,我的看法被贴上单纯、幼稚、可笑的标签。这也让我一度慭慭然。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当然,我也有我的几个要好同学。我们有几个***同点,第一,都是本市人;第二,都是下乡青年;第三,都喜欢饮酒。
他们分别是比我大一岁的安,大三岁的勤。后来又有大十四岁的雷。
安颜面如玉,有点古代四大美男卫玠的味道,性情与我相似,有点社会气。其父为报社一编辑室主任,自幼喜读书,尤擅唐诗三百首,倒背如流。勤五大三粗,顶发稀少,其父为某钢铁企业的一名厂长,擅诗词曲赋,不时也创作诗歌,常诗情澎湃,难以自已。雷脸黑如墨,却颇似如来善面,笑影吟吟,喜天文历史,酒后滔滔不绝。可谓“群孟俊秀,皆为才子”。
我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好,什么似乎都懂一些,又似乎什么都不精。
我们常利用星期天回家和假期闲暇时间聚到一起饮酒,当然,有时也在午后或晚间溜到校外小酌,尽管小酌,却常有酕醄者。
那时几人年轻,不知天高地厚,自诩才华横溢,喝酒便谈天论地,说古道今。有时也会就某节诗词、某段历史、某个文人争得脸红脖子粗。
如果说,青年点饮酒是野蛮丑陋的暗喻,那么,大学校园饮酒则寓意着文化。
一次午后溜出去,到校外一家小酒馆喝酒。几个人晕晕乎乎回到学校,兴致未减,便团团围坐在学生宿舍外面一块草地上胡侃。
安脸色白里透红,月色中煞是美丽。勤就掐了一下说,“给我做媳妇吧,全校女生没有一个比你好看的!”
“去你的吧!脑顶没几根毛,都那么大了,还没女生喜欢,愁不愁啊?“安推开勤的手,”就本人这……非杨贵妃不娶!”
“太腻歪!”我乜斜眼睛撇安一眼说。
“安老弟确实漂亮!”雷做和事佬,笑吟吟,小眼睛眯成一条缝。
“看看,还是雷老兄识货。”安说完,抬头望着月空,摇头晃脑吟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栏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勤马上接了过去,也摇头晃脑,头顶疏发在夜风中飘逸。
“咦,咱们来个唐诗接龙玩玩?”安陡然来了兴致。
“好哩,就按唐诗三百首的顺序来,一人一首,超过三次接不上的,下回喝酒就他请客!”勤积极响应,他兴奋时总是用几根手指捋顺那几根长而稀疏的顶发。
我和雷面面相觑。输的肯定是我俩。到学校之后,处于羡慕和嫉妒安,我也努力背诵一阵子唐诗三百首,但不很熟练。至于雷,虽然年轻时也曾背过,但毕竟年纪大了许多,记忆力不如我们。明摆着,是我俩竞争。
但雷笑而不语。我只好硬着头皮提出不同意见。“可以啊,不过,安和勤一次顶我俩三次,这样才合理!”
安马上响应,对于他来说,即使一次抵五次也没问题。勤却迟疑片刻,毕竟,他不如安来得熟稔。不过碍于面子,也在酒精鼓励下点头答应。
于是,由雷开始依次背诵。安很认真,捡来一些小石子,摆在面前,谁错了就放一粒小石子。即使这样宽松的政策,还是让我和雷时常出错,不是顺序不对,就是诗句错乱,张冠李戴,笑的几个人前俯后仰。
学生宿舍里就有人推窗叫道,“深更半夜的闹什么!”
安平素也带些霸气,此时玩得高兴,便高声吼道,“去睡你的觉吧,哪来那么多事!”那厢便没了声音。
倒是我平时谨小慎微,时刻注意收敛社会习气,不愿被人知晓历史,唯恐言行与这读书氛围相悖,被同学当作社会混子瞧不起。所以我提议到此为止。
安哪里肯罢休,坚持要决出胜负。之后,没几个回合,雷败绩。安笑得格外开心。雷却悄悄对我嘟哝说,我再不输,就没结局了。
我心里暗暗钦佩雷。不愧是个老大哥,不仅有谱而且有样。
不知哪个学生把昨晚的事向学生处作了汇报,第二天,班主任受到学生处主任的批评,我们四人也受到班主任的严厉批评。
雷和勤都满脸堆笑承认错误,保证下不为例。安不以为然。我表情平静,内心痛苦。
走出教师办公室,我阴沉着脸。我觉得很不划算,我最反感的就是被人训斥。
安却依旧手舞足蹈,一副乐得其所的样子。他的心情,已经早早沉浸在下周日那种酒香之中。
可想而知,他尚存某些少年的单纯幼稚。而这种患得患失的天真意识,在我这里已经荡然无存。
社会阅历和酒,都是对一个男人的锻造。一个成熟男人就是这样炼成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