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出自李清照的《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全词如下:
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据专家考证,这首词是李清照的处女作,大约是她十六七岁之时,来到汴京不久之后写的。整首词写得清新脱俗,充满了青春律动和生活情趣,纯洁天真,亲切可读。李清照之才气,由此可见一斑。
从词的第一句“常记溪亭日暮”可以看出,这是一首忆昔词。这也很符合李清照当时的情况,刚刚从老家济南来到京城汴梁,儿时玩伴都不在身边,人生地不熟的,很自然就会想起在老家和小伙伴们一起游玩的经历了。
现代著名词学家唐圭璋认为:第一句的“常”字应是“尝”字之误。老先生的理由是,尽管四部丛刊本《乐府雅词》作“常记”,但宋陈景沂《全芳备祖》内引此词作“尝记”,故前者应为误抄。老先生还认为,常为经常,尝为曾经,作“常”必误无疑”。
但唐先生的看法也有失偏颇。首先,《全芳备祖》或为目前所知最早记录该词的古代文献,但孤证难立,谁知道《全芳备祖》引用的时候,有没有手一抖就写错了呢?其次,从常理来讲,更应该是“常”而非“尝”。试想若原词是“尝”,则首句的意思变成“曾经有一次记起在溪亭游玩至日暮”,那这一次的游玩就变得很普通了,无非就是记起一次罢了,并非什么特别难忘的经历,整首词就前后不协调了。唯有“常”字,才解释得通。因为这一次的游玩特别难忘,所以“常常想起”。
再联系作者初到京城不久的实际情况,就更能体会到为什么会是“常”字了。初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知心贴心的游伴,一个人总是会深深思念老家的伙伴,常常想起当初大家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所以,这个“常”字,其实也写出了李清照初到京城时的那份孤独。
现在回到这个题目的问题,个人以为,“滩”比起“群”来,至少好在两点:
一是地点。“滩”是化名词为量词,或者说是名词兼量词用。用“群”字,可以在任何地方,“一群”显得很是小气;但用“滩”字,“一滩”不但踏实了具体地点,还给人一种水面辽阔、天空高远的开阔之感。
二是动感。“惊起一群鸥鹭”,给人的感觉就是只有那么一群鸥鹭,“哗”地一声就被吓跑了,然后戛然而止。而“惊起一滩鸥鹭”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因为“滩”上显然不止有一群鸥鹭,而是很多群。这一群鸥鹭被吓到了,哗啦啦地都飞走了,闹出的声响又吓到了另外一群……所以,这一“滩”的惊吓是此起彼伏的,而且鸥鹭被吓得四散而开,飞的方向是各不相同的,绝对不是“一群”的感觉。比如,欧阳修就有“平明惊鸟四散飞,一夜新霜群木落”的诗句。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滩”字和“群”字高下立判,足见作者才情之高。
据《尧山堂外纪》记载,李清照的这首《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和另一首《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传出去之后,轰动京城,“当时文士莫不击节称赏,未有能道之者。”其中有一位翩翩公子,名叫赵明诚,因词倾心,后来与李清照演绎了一段千古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