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秦藏》古代最优秀的女诉讼人20字打赢官司赚了三千两银子

《秦藏》古代最优秀的女诉讼人20字打赢官司赚了三千两银子

在中国古代,律师被称为诉讼律师。诉讼当事人就是给诉讼当事人提建议,以写文书为职业的人,相当于目前履行律师的一些职能。

在中国古代,诉讼本身被圣人认为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孔子说:“上了法庭我还是犹太人。”也不会引起诉讼!“这意味着主持审判。我和其他人一样。我应该做的是让诉讼无法进行。这句话后来成为儒家在诉讼问题上的宗旨。后来儒生出身的官员,一直主张官员最重要的是“利益诉讼”。而律师为人民服务,帮助当事人打官司,自然成为各级官员的眼中钉肉中刺。

按照儒家精神,古代法律从不承认法人地位。所以在近代以前,大部分法官的形象都是丑陋的,其中最典型的是清初方汝豪的《禅宗语录》,描写24世纪的法官关圣人,“聚金秩,圣人教唆桑皮金”。原文是这样描述他的能力的:“刀枪不见铁,杀人不见血。”棍棒不疼,伤寒不热。嘴里看不到蛇,尾巴看不到蝎子。痛苦是听不见的,分离是看不见的。如果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就没有必要设立政府办公室。"

虽然在流传下来的许多故事中,当事人的形象不堪入目,但也有一些为民办实事的当事人:曾注《小豆棚》卷八,记载了浙江湖州的一位女性当事人,“一母之结”就是这样的当事人。

我是一个寡妇,也是一个著名的诉讼律师,笔迹犀利。很多多年未结的大案要案,我可以在纸上做一些计算。她凭借这项技能发了大财。

湖州有个富家小姐。丈夫去世后,她想再婚,但公公不允许她强迫自己成为寡妇。向她妈妈求助。老太太要了120两银子,1620两银子。她写了一份16个字的诉状,上面写道:“我丈夫19岁就去世了,没有孩子。庄守寡,叔未娶。”大致意思是,媳妇才19岁,老公死了,儿子没走,公平正义正值壮年,姐夫还没结婚就长大了。他们都是单身。

在古代,影响女人在家庭中地位的决定性因素是她有几个儿子。俗话说“养儿防老”。如果你有个儿子,即使你是寡妇,你将来的生活和在家里的地位也会有保障。就家庭因素和经济条件而言,没有儿子的丧偶女性对未来生活没有保障。与此同时,家里最亲近的两个亲戚都是单身。按照当时的法律,公公和媳妇有染是死罪,哥哥娶寡妇也是死罪。更重要的是,古代的治国理念是以德治国。这种乱伦案一旦发生,将对地方官员的政绩造成严重影响。于是提出了这个诉状,县令当即下令,允许他媳妇改嫁。

还有一次,江北连年歉收,米贩去江南买菜。江南百姓怕米价高,禁止大米出境,导致官司不断。米贩也为老母亲喜结良缘。老母亲打了一个结,要了三千两银子,写了一封投诉信。第二天,县政府下令,不得阻止食品出境。这份状子写得一针见血,分了三分:“国家分裂,移民在迁徙粟;天统一,分长江南北。”干净彻底的辩论真的很棒。

由此可见,古代诉讼当事人的智慧不可小觑。在古代诉讼中,庭主有时对案件的成败起着关键作用。当然,这与当时诉讼程序的不完善、重视口供、忽视侦查以及法律的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