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幸福
听到一朵花开的声音,解读一朵花坦陈的心迹,假如站在花的角度,人和牡丹实现跨界的交流,仿佛心里的思路花语,化作童谣般的吟诵。体现在牛庆国的诗歌创作实践中,人与大自然之间达成了完美的默契。“那些迷路的花们/终于找了回来/一场盛大的花事/感天动地/那第一朵开口说话的/多年前我就认识。”
我是在去年的《甘肃日报》文艺副刊《百花》上读到《大夏河边的花事》这首诗后,开始留意牛庆国的诗作的。直到今年夏天在兰州,见到诗人牛庆国时,我自信我们似乎早已认识——凭借河州牡丹和写牡丹的佳作——这张临夏的人文名片搭建在两个原本陌生人之间的桥梁,省却了繁缛的开场白,我们直奔这首诗歌主题。
牡丹长在大夏河边,河州紫斑牡丹,陇上久负盛名。生活在“中国花儿之乡”的临夏人,对耳熟能详的民歌“花儿”及河州牡丹会多一份钟情和偏爱。古往今来,黄河恍若历史长河奔流不息的一脉清流,吟咏河州牡丹的诗文,可谓浩若烟海,通过史海泛舟,其中清代诗人吴镇的名篇:“牡丹随处有,胜绝是河州”,至今仍然在河州吟唱,家喻户晓。去年五月河州牡丹文化节,甘肃诗人牛庆国到临夏,创作了《大夏河边的花事》。他诗中的画面感,将美学意境的传递,通过简洁的文字抵达读者的彼岸。在诗的结尾处,他这样写道:“一直在不远处徘徊的沙尘暴/悄悄绕过我们身后/消失在了大夏河里”。倒映空中沙尘的大夏河,携带黄土高原本真的成色,沉入土生土长的质地,将生命的脉搏最终注入黄河的律动。自然的美韵随诗意灵感无形的推演,经过传神点化收束,转承启合间,落地生根,妙笔生花。
文字的美境营造与心灵***鸣的传达,就这样通过单纯而了然于心的感悟产生。德国哲学家雅思贝尔斯说过这样一句话:“教育的本质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召唤另一个灵魂。”文学的感召力何尝不也如此?诗文的平易直白,雅致通达,能随心所愿地传情达意,其实并不容易。牛庆国的诗歌作品,做到了得心应手,言有尽而意无穷,那些写给故乡,写给乡亲的诗作,朴素得像脚下芬芳的泥土,散发着思辨睿智的光泽。他满腹情愫在诗歌里的流连与眷顾,对庸常的生活细致入微的体味和垂青,情感朴实地在诗行中的倾诉,读懂农民,读懂黄土地。
云在手中,树在头上,月亮在手上。摘一片云,撩一片天空,别致的诗作,讲述心底的故事,朴实而好懂。读诗集《我把你的名字写在诗里》,目睹作者驾驭语言艺术的能力,诗集时不时有叫人眼前一亮的东西,那些点睛的诗眼佳句,长期构思品味生活的结果,绝非偶然所得。生活积累以及善于提炼的功底,对创作而言至关重要。“想起二十年前/父亲非要给我在岔里找个媳妇/就是为了多分几亩责任田/后来妹妹出嫁了/一大片好地被划了出去/父亲心疼得真想扑到地埂上/在那里狠狠地吞上几口。”(《父亲与土地》)如“我是来看一个生病的老人/他已病成了秋天的一把柴火/那时/五谷的气息/还有草药的气味/都来自一个人的身体/一个替我在土地上受苦受难的人/他一翻身/一个秋天就会倾斜。”(《秋天的经历》)散文化的叙述笔调,沉淀在心里的印记,不曾走出来。“他那么安静地等着/一盏油灯/坚持着最后的光亮/像荒原上唯一的一朵秋菊/就要被风吹灭/那一夜/神都去了哪里。(《灯光》)把诗中的人与景象联在一起,充满了想象,漂泊的人有了游荡中的牵系。
闲适的心境,散淡的情绪,闲散的节奏,舒展的诗意。诗集《我把你的名字写在诗里》,甘肃文化出版社,2015年8月版,第一辑“写在地上的碑文”27篇,写父亲;第二辑“我把你的名字写在诗里”15篇,写母亲;第三辑“一个人忽然想鞠躬”26篇,写故人,辑录作者在《诗刊》《诗探索》《诗潮》《人民文学》等刊登的作品。写故乡的诗作,心无旁骛地投入其中,形成自己的风格。作者在扉页《写在前面的话》:“在这里,我写下时间和生命,写下感恩,写下疼痛,写下愧疚……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真情的一部作品,把它献给我的父亲和母亲,以及故乡,是它的全部意义。感谢能够读完这本书的每一个人,我把你们都看成是我的亲人。”作者之所以挑拣自己珍爱的诗集相赠于我,我想,或许将自己的感动与人分享,期待读写者心心相印的缘分,欣赏与有趣的灵魂对话,的确是赏心悦目的事儿。
在写故乡的诗作中,心无旁骛地投入,形成自己的风格。诗作记录人生思考,故乡是本书,杏儿岔是封面,“写在地上的碑文/一个种了一辈子地的人/最后把自己种在了土里。”以黄土背景的定格,抖落肩上的尘土,“想象着你当时的心情/向山梁上看去/一生的苍凉就白云一样飘荡。”(《苍凉》)留给写诗的余地,如书画留白,腾出一块安身立命的土地。这些诗作结尾处的收束,每每惊落为鸿,作者不露声色,却耐人寻味。“当我学会爱你的时候,却已经成为怀念。”他认为“所有的诗歌,都高不过时间,一把捂住伤口的黄土,离开根的声音,像剪断脐带。”(《刨土豆的母亲》)“从此,哭与不哭/都得自己决定。”(《我把你的名字写在诗里》)
甘肃会宁那个叫杏儿岔的山村,是作者出发的地方。然而每个出发的人,离乡后的返程,终将踏上有暖心的回归。“你一辈子的自豪/是你的娃一个都没饿死。”那么无助,仿佛要把一生的累喘出来,“恨恨地吃东西,使劲吃食物,如煮熟的苦苦菜。”故乡对于游子夹杂着爱恨交织的情结“没有人给这里写过诗/你写/是因为你离开了那里/却又常常想着回去/你把诗念给头顶的云听/念给窗外的风听。”“老牛家没有家谱/你连一个存放名字的地方都没有/因此/我只能给你写首诗了/在诗里写下你的名字/虽然你不知道什么是诗/但你一定知道我屋里的那些书/能被写在书里一直活着。”故乡的明月还在,已不再是童年的那一轮。故乡难回,作者在《难写的诗》中感悟:“故乡的诗/难写/写深了/怕碰着疼痛/写浅了/又怕被一风吹走。”在《我是不是真的爱故乡》的躬身自问中,作者已给出答案。“被吹动的那些事物/总在你的诗中忽隐忽现/或许那些牛啊羊的/就能从一片落叶或者草尖上/啃出些诗味。(《诗篇》)
相对于散文,韵文的美妙之处便是意境,浮现眼前的画面感,细细地品味,犹如绕梁三日。现代诗歌作品平铺直叙,一目了然的诗句,看过之后转身便忘了。诗歌作品没有用大量的时兴句子,往往从头到尾,看不到堆满华美的词藻,那些诗句没有冷冰冰的无感,可见的是分行的韵脚,是作者对诗歌创作的创新,曼妙的意趣便在似懂非懂之间。我不会写诗,但喜欢读诗。读诗的深藏字内的含蓄隽永,语言张力撑起的意象,究竟是来自何方,至今我也理不清其中的头绪。诗歌的意象就像意为所指,而真正喜欢的诗该是那些可感可知的心灵相通,写与读的交流,通过字面传递互相通络,读者参与其中的创作来完成的美感,达成读写互动的关联。
作者善于用诗歌讲述故事,用纸笔雕刻人物肖像,看到骨头的微笑。故乡杏儿岔反复出现在诗集中,“秋天了/坡上最高的一棵白杨树/树叶最先黄了/就像杏儿岔这一年/有一个人的头发突然白了。”从当初背叛式的逃离,到相思怀念重踏返程,那种既憾又怜的心绪,盘根错节于心头。“这一天/毛驴在我拔过的地里/至少吃到了一把豌豆/从它夸张的喷嚏声中/我听得出它的心满意足。父亲也捡了一把/在手掌里搓搓/捧到驴的嘴边/驴看了父亲一眼/就赶紧卷在嘴里/它怕再过一阵/父亲会改变主意。那一刻/父亲蹲着/毛驴站着/地埂上的一棵白杨树/被风吹着/一会偏向毛驴/一会偏向父亲。”(《在杏儿岔的一天》)
这些充满泥土气息的诗句,仿佛犁铧翻过滚滚麦田,能闻到田野经年酝酿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