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做的诗是: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
提起秦桧我们想到的就是害死岳飞的大奸臣,人之初性本善,秦桧也不是生来就是大坏蛋的。
秦桧和大部分的普通人一样,出生在湖北的一户小小县令家,他的父母和我们的父母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秦桧从小就有雄心壮志,但没有家庭背景的秦桧总要生活,无奈就去当了私塾的先生,赚取少得可怜的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教师在现在是一个很好的职业铁饭碗、五险一金、双休、还有寒暑假,但在秦桧眼中教师始终是一个不起眼的职业,他不想在一个穷乡僻壤教一辈子书,好在老天不负有心人,通过他的努力,终于考取了功名,超越自己的父亲,在朝廷做了大官。
刚做上大官的秦桧也不是一个大奸臣,也有大志向的,尽管自己的妻子的亲戚连同自己的岳父都做了金兵的走狗,秦桧还是坚持自我主张对抗金兵,就算打不过也追求最小的让步,割让一小块地。
但是当时北宋已经回天乏术,当时的宋徽宗已经没有任何骨气,完全听命于金兵首领,愿意臣服于金兵朝廷,给金兵丰富的朝贡,这反而没有让他得到很好的对待,相反秦桧被金兵优待了,还当了金兵的参谋军事。
也许是太过失望,也许是尝到了甜头,秦桧经历这些事情,开始主张议和了,当时岳飞一心想要击退金兵,自然成了秦桧的谋取财富的拦路虎,因此秦桧就编造了莫须有的罪名,将一代忠良岳飞杀害了,成了一位遭万人唾弃的奸诈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