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持司法就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保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2014年10月30日,国新办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等情况发布会。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决定》的第四部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中提出六个方面的改革要求。
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需始终贯穿的理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绝不可权大于法!否则,司法听从或附属于政府领导,那么法律将会是何等的苍白无力。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