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唐代徐浩的诗句,对表达作者的看法很有帮助,为作者的观点和看法提供有力的论据,增强说服力。
写文章时,有意引用成语、诗句、格言、典故等, 以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说明自己对新问题、新道理的见解,这种修辞手法叫引用。引用的作用是使论据确凿充分,增强说服力,富启发性,而且语言精炼,含蓄典雅。
徐浩(703~783), 中国唐代书法家。字季海,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少举明经,肃宗时,授中书舍人,四方诏令,多由徐浩所书。后进国子祭酒,历任工部侍郎、吏部侍郎、集贤殿学士,封会稽郡公。著有《论书》(又称《法书论》)1篇。徐浩擅长八分、行、草书,尤精于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