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言文

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言文

1. 人与自然和谐***处的文言文警句

1.《山居秋暝》 唐.王维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译文:

空旷的群山沐浴了一场新雨,夜晚降临使人感到已是初秋。

皎皎明月从松隙间洒下清光,清清泉水在山石上淙淙淌流。

竹林喧响知是洗衣姑娘归来,莲叶轻摇想是上游荡下轻舟。

春日的芳菲不妨任随它消歇,秋天的山中王孙自可以久留。

2.《绝句》 唐.杜甫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译文:

两只黄鹂在翠绿的柳树间婉转地歌唱,一队整齐的白鹭直冲向蔚蓝的天空。

我坐在窗前,可以望见西岭上堆积着终年不化的积雪,门前停泊着自万里外的东吴远行而来的船只。

3. 《饮酒·其五》

魏晋.陶渊明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译文:

居住在人世间,却没有车马的喧嚣。

问我为何能如此,只要心志高远,自然就会觉得所处地方僻静了。

在东篱之下采摘菊花,悠然间,那远处的南山映入眼帘。

山中的气息与傍晚的景色十分好,有飞鸟,结着伴儿归来。

这里面蕴含着人生的真正意义,想要辨识,却不知怎样表达。

4. 《饮酒·其四》

魏晋.陶渊明

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

泛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

一觞虽独尽,杯尽壶自倾。

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

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译文:

秋菊花盛正鲜艳,含露润泽采花英。

菊泡酒中味更美,避俗之情更深浓。

一挥而尽杯中酒,再执酒壶注杯中。

日落众生皆息止,归鸟向林欢快鸣。

纵情欢歌东窗下,姑且逍遥度此生。

5.《题破山寺后禅院》

唐.常建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都寂,但余钟磬音。

译文:

大清早我走进这古老寺院,旭日初升映照着山上树林。

竹林掩映小路通向幽深处,禅房前后花木繁茂又缤纷。

山光明媚使飞鸟更加欢悦,潭水清澈也令人爽神净心。

此时此刻万物都沉默静寂,只留下了敲钟击磬的声音。

6.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唐·刘长卿《逢雪宿芙蓉山》

7.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唐·柳宗元《江雪》

8.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唐·韦应物《滁州西涧》

9.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宋·赵师秀《约客》

10.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宋·范仲淹《江上渔者》

11.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宋·曾几《三衢道中》

12.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宋·杨万里《小池》

13.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唐·胡令能《小儿垂钓》

14.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唐·张志和《渔歌子》

15.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唐·苏轼《惠崇<;春江晚景>;》

16.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唐·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17.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唐·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18.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宋·李清照《如梦令》

19.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宋·辛弃疾《西江月》

20.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宋·辛弃疾《西江月》

21.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唐·王维《使至塞上》

22.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唐·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23.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曰升。宋·王安石《登飞来峰》

24.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唐·刘禹锡《秋词》

25.山下兰溪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暮雨子规啼。宋·苏轼《黄鹤楼》

2. 急求:环保或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古文句子

环保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当现代人大梦初醒而着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殊不知,古人自茹毛饮血的穴居时代走出、跨进文明社会的那一刻起,就重视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我们从古人立法中就可见一斑。

据《周记》记载,周代就设立“山虞”掌管森林,“司空”掌管城廓,职方氏、土方氏、庶氏等分别掌管灭害虫、除杂草等事宜。公元前11世纪,西周颁布了《代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法令虽然有点严苛,但可以看出古人对蓄意破坏生产资料和生存环境者是非常痛恨的。

《孟子.梁惠王上》云:“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进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生无憾,王道之始也。”孟轲巧地把环境保护上升到称王称霸的高度,不由梁惠王不怦然心动。多年后的现代人却不惜竭泽而渔,大面积砍伐山林。《荀子.天论》中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这就是现代自然哲学所倡导的“师法自然”思想,告诫人们要正确处理好“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的关系,不要逆“天”而行。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中指出,“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王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之。”正是基于以上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对自然的充分尊重,古人才对自然环境和人口聚居的局部环境予以立法,禁止污染。《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商鞅在秦国实行法治,也曾制定“弃灰于道者被刑”的法律,如果这条法律在今天仍行之有效,相信你我都不会再生活在垃圾的重重包围之中了。

秦朝《田律》明确规定:“每年从春季二月起,不准进山伐林木;不准进山采樵;烧草木灰;不准诱捕幼兽、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以上禁令,至七月才得解除。其中,不准进山烧草木灰,对防止森林火灾,仍行之有效。

唐朝《唐律.杂律》载:“诸部内,有旱、涝、霜、雹、虫、蝗为害之处,主司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诸部内田畴荒芜者,以十分论,一分笞三十,一分加一等,罪止徒一年。户主犯者,亦计所在荒、芜,五分论,一分笞三十,一分加一等。”“诸不修堤防,及修而失时者,主司杖七十。毁害人家,漂失财物者,坐赃论,减五等……”“诸失火,及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其穿垣出秽者杖六十”“诸弃毁官私器物及毁伐树木、庄稼者,准盗论。”

在后来的宋朝乃至清朝的《大清律》,也都对环境作了明确的立法。所有这些,对走向依法治国的当代人来说,仍不失借鉴意义。

3. 古文中能表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诗句

1、鸟鸣涧

(唐)王维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描写诗人内心的闲静。更突出了人与自然的融合

2、渔歌子

(唐)张志和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体现的是渔父与自然的另一种和谐

陶渊明

饮酒

采菊东篱下,

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

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

欲辩已忘言。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王籍<<;入若耶溪>>

送灵澈上人 刘长卿

苍苍竹林寺,

杳杳钟声晚。

荷笠带夕阳,

青山独远归。

谷口书斋寄杨补阙 钱起

竹怜新雨后,

山爱夕阳时.

湖上 徐元杰

风日晴和人意好,

夕阳箫鼓几船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