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精神铸诗篇
——谈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写于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即杜甫在成都草堂定居后的第二年八月,这时诗人已经五十岁。这首诗通过茅屋被秋风所破的惨状以及屋漏雨湿苦况的描写,表现了诗人宁愿自己受冻而使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人道主义胸怀。
杜甫于“安史之乱”后,经过了一番颠沛流离的生活,饱尝了国破民困之痛和饥寒交迫之苦。于乾元二年(759),他“一岁四行役”(《发同谷县》),到达了四川的成都。这年春天他从洛阳到华州,秋天自华州到秦州,冬初自秦州到同谷,年底由同谷入蜀。杜甫携家带眷,长途跋涉,一路之上见到的是饿殍遍地、白骨满野的惨象,听到的是征战不息、动乱不已的讯息,过的是“不爨井晨冻,无衣夜床寒”(《空囊》)的日子,有时甚至还要靠拾橡栗、挖野芋充饥。到了成都之后,得到友人严武等人的帮助,在西郊的浣花溪畔建立了新居,他自称为“浣花草堂”。杜甫对草堂很是满意,打算在此长住下去,“卜宅从兹老,为农去国赊” (《为农》)。成都政局的暂时稳定,自己由飘泊流徒转为定居,使杜甫的心情逐渐愉快起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绝句》) 自然环境安静优美;“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江村》)家庭生活怡然而乐;“童仆来城市,瓶中得酒还。” (《早起》)日子是多么优裕舒适。诗人在此安居了一年多时间,正当草堂经营得初具规模时,他避开了政治的暴雨,却碰上了自然的狂风——
八月秋高风怒号,
卷我屋上三重茅。
茅飞渡江洒江郊,
高者挂罥长林梢,
下者飘转沉塘坳。
风速很快,风势极猛,风力特大。“八月秋高风怒号”,首先点明八月这台风季节,交代了事件发生的时间,接着于“秋高”后缀以“风怒号”,写出了风云突变,狂风骤至。秋高气爽,万里无云,蓦地风吼如雷,震天撼地,从这天时变化之快上,可见风速之快,从“怒号”的声势上,足证风威之盛。接着诗人从四个侧面来具体表现风力之猛:卷起屋上“三重茅”草,可见千钧之力,茅飞渡江,可见送程之
远;高挂林梢,可见飞扬之高;下沉塘坳,可见旋动之势。因为址卷了“三重茅”,所以也才有到处飞洒的可能。从卷起茅草的“多”和茅草飘飞的“远”、 “高”、 “低”几方面把风写得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其状,如感其力。写风愈大,愈显得屋破之惨。
秋风破茅屋,是诗中叙写的主要事件,也是借以抒发感情的基础,因而从风写起,并紧扣住风与茅的关系行笔,因风大而茅飞,由茅飞见风势,这不仅一下子就点明了题意,而且为下文写与儿童争茅、屋破雨漏设置了条件。风本无形可睹,只有通过受风之物来表现。使风具体化,可以写树木折断,也可以写江河如沸,而诗人只收笔于茅上,笔墨集中,语言经济。风破茅屋,诗人眼看惨淡经营的茅屋毁于一旦,痛心疾首,他多么想收集残草,重新整修。可是一群邻村儿童却又乘风抢草——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忍能对面为盗贼。
公然抱茅入竹去,
唇焦口燥呼不得,
归来依杖自叹息。
这一富有戏剧性的镜头,把诗人焦灼的心情写得形象逼真。南村群童看到遍地乱草,争着拾回去烧火,诗人大声制止也无效,他们身子一闪就躲进竹林中去了。我们看到年老体弱的诗人,在呼啸的狂风之中,一面抢着去抓那些稍迟即逝的茅草,一面呵斥行动敏捷的拾草小孩,草飞迅疾,他行动迟缓,风声尖厉,他声音嘶哑,更加显得诗人的心急如焚。
这一风中夺茅的插曲,作者意在表现爱茅如命的心情,而非诬蔑群童“为盗贼”的行为。虽然诗中用了“群童欺我”、“忍能对而为盗贼”等带有贬意的语句,可是其中的感情,全出于“惜茅”,而非源于“恨童”。大风把茅草吹得到处乱飞,诗人要想收集,犹如火后拾炭;何况风还在刮,草还在飞,他又能抓回多少呢。用矫健灵活的小孩子和他那衰老乏力的形象一对比,更加突显了诗人与茅屋的感情。这一节仍然是围绕着“茅”来写,是风破茅屋后情节的自然延伸,也为屋上无茅而漏雨作铺垫。诗人跌跌撞撞追不上茅草,唇焦口燥喊不住群童,只有归来倚杖自叹息,他一叹无情的天公毁了他的安身之所,二叹无知的群童不知他的苦衷,三叹无力衰翁难以重振家业。损船偏遇顶头风,破屋又遭连夜雨,诗人在叹息声中,又迎米了新的灾难——
俄顷风定云墨色,
秋天漠漠向昏黑。
布衾多年冷似铁,
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头屋漏无干处,
雨脚如麻未断绝。
自经丧乱少睡眠,
长夜沾湿何由彻?
风定雨至,屋漏难眠,屋破之后,穿风漏雨,一家人都难以入睡。“娇儿恶卧踏里裂”,“恶卧”是说小孩子不好好睡觉,不是一般的“睡态不好”。因为“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床上地下已是雨水漫流,秋风秋雨冷飕飕,加上“布衾多年冷似铁”,陈年败絮,又硬又冷,小孩子怎么经受得了,那里能酣然入梦。他们在那里乱踢乱蹬,陈旧不堪的被里子也给蹬裂开了。诗人自从社会动乱以来,国家安危常燃烧着他的心,民生疾苦常煎熬着他的胸,使得他经常失眠。如今身在屋内,抬头见天;躺在床上,身边有水,眼看小儿都难入睡,自己又怎能合眼。抚事感时,万念交集,自然通宵不眠了。
写屋破雨漏的苦况,诗人取娇儿“恶卧”这一典型细节很有代表性。无知小儿原是嗜睡的,他们固然不知忧国念民,即就是风破茅屋,他们也是不知生活的艰辛的。可是现在却不好好睡觉,由此更可想知大人一定在那里唉声叹气,想得很多,很远。漫漫长夜,诗人横思纵想,千感万虑,最后归结为一点——
安得广厦千万间,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颠,
风雨不动安如山。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
吾庐独玻受冻死亦足!
一家处于风袭雨凌之中,诗人不拘于一家的寒暖,不囿于一己的哀乐,而大声疾呼拯天下寒士于凄风苦雨之中,救广大贫儒于水深火热之间,这种对未来的美好愿望,放射着人道主义的灿烂光华。如前所述,诗人久经丧乱而到成都,劫后余生,对安定的环境自然十分珍惜。诗人得以筑成草堂是不容易的,对可以安居的草堂感情是很深厚的。这次台风袭击,将茅屋前的楠树也绐拔了。“虎倒龙颠委榛棘”,“草堂白此无颜色”,(《楠树为风雨所拔叹》)他对茅屋为秋风所破是很痛惜的。诗人在这种境遇之下毁了安身之所,不陷在个人的悲苦穷愁之中,而是想到“天下寒士”有风雨不动的广厦千万间,胸怀是多么开阔,思想是多么高尚。
处于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诗人,目击“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惨痛现实,身受兵荒马乱的荼毒,备尝辗转流徙的苦味,他忧国忧民,多么希望改变现状哟;“安得壮士挽天河,净洗甲兵长不用” (《洗兵马》),“安得务农息战斗,普天无更横索钱”(《昼梦》),“焉得铸甲作农器,一寸荒田牛得耕”(《蚕谷行》)。他希望省刑罚、薄税敛,可是却找不到使得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真正好办法。杜甫找不到救治社会的药方,徒有改造社会的愿望。他这种“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舍己为人的思想很是难能可贵,对于封建士大夫来说,无疑是进步的,应该予以肯定;这种人道主义思想,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自屈原以来文人创作的优良传统。
这首诗由叙事和抒情两大部分组成。诗的主旨全在篇尾的一段抒情,激情奔放如山呼啸,思想闪光似霓红丽天,可是诗人却从叙事入手,因事入情,借事抒情,抒情如水到渠成,孕足而娩。
叙事时径情顺连,由叙事到抒情,则逆义反联。叙事按风来、屋破、雨至、屋漏的顺序,依下午、傍晚、入夜、夜深的次第来写,随着时间的推移,风与雨的变化,写足了茅屋为秋风所破的苦况,一苦风卷茅草,二苦群童抢草,三苦屋漏雨湿,四苦通宵难眠。在苦之难熬的基础上,展开了联想,想到天下寒士如何才不苦。由自己的受寒,想到天下寒士;由自家的屋破,想到风雨不动的广厦,由一家的愁苦想到天下寒士的欢颜。这样写,联系自然,对比强烈,写出了新意,拓开了境界,使人感到诗人身居破屋之内,辗转床褥之上,却心游四海,胸怀八荒。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语畅情酣,充分发挥了歌行体自然流丽的长处,对于擅长排律的杜甫说来,自然属于难得的佳作。这是因为内容决定了形式,表现狂风乱雨、茅飞屋漏等,如果孜孜以求对仗工整,斤斤计较声律的细密,则将束缚感情的宣泄。且杜甫入蜀之后,诗风也有所变化,社会生活促使诗人的世界观、艺术观起了变化。明代胡震亨就指出“千载仅有杜诗,千载仅有杜公诗遘耳”,“论杜诗者论於杜世与身所遘,而知天所以佐成其诗者实巧” (《唐音癸签》)卷二十五)也就是说有如此生活才有如此之诗。这种明白如话的语言,如脱口而出,无丹铅之色,无扭捏之态,无矫饰之音,白描式的勾勒,形象逼真,动人心魄;加之语句参差错落,基本七言,间之以短的二言,长的九言、十一言,在慢声中有顿挫,有助于跌宕起伏的感情表达,增强了诗的感染力。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人道主义胸怀,一向为人所称道,因而此诗曾被誉为富于人民性的优秀篇章。而郭老在《李白与杜甫》一书中,却认为杜甫“是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统治阶级的立场,而为地主阶级、统治阶级服务的”,谈不上有什么人民性。那么,究竟如何理解这首诗的人民性问题,现在谈谈我们的看法。
郭老认为衡量古代作品是否具有人民性,主要就是看作者是否站到人民的立场和表现了人民的感情。杜甫的这首诗中“贫穷人的孩子被骂为‘盗贼’, 自己的孩子却是“娇儿”;“诗中所说的分明是‘寒士’,是在为没有功名的或者有功名而无富贵的读书人打算,怎么能够扩大为‘民’或‘人民’呢?”我们认为这种对诗的分析不切合实际,这种观点也难以成立。
先谈“他骂贫穷的孩子为‘盗贼’的问题。秋风破茅屋,把茅草吹得到处乱撒,一群邻村儿童乘风抢草,诗人写道“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这一段风中夺茅的描写,虽然用了“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其词面虽带有贬意的语言,可是其中的感情,全出于“惜茅”,而非源于“恨童”。是意在表现诗人爱茅如命的心情,而非诬蔑群童“为盗贼”的行为。诗人经过较长时间地集资,惨淡经营而成的草堂,一旦毁于台风之下是很痛心的。大风把茅屋上的草吹得到处乱飞,诗人想要收集,犹如火后拾炭;何况风还在刮,草还在飞,他又能抓回多少呢!用“公然抱茅入竹去”的那些矫健灵活的小孩子和他那“唇焦口燥呼不得”的衰老乏力的形象一对比,也就更加突显了诗人与茅屋的感情。因此诗人“归来倚杖自叹息”,就不纯然悲叹世风日下,风俗不淳,而是一叹无情的天公毁了他的安身之所,二叹无知的群童不明他的苦衷,三叹无力衰翁难以重振家业。诗的这部分描写,是风破茅屋后情节的自然延伸,也为屋上无茅而漏雨作铺垫,更为最后翻跌出“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愿望预设了对比条件。我们解诗时决不可浅看字面轻为诠释,刘勰讲:“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 (《文心雕龙.知音》)“忍能对面为盗贼”,不可轻解为“好忍心呵,当我面就做强盗。” (郭老的译文) “忍能”是“竟能”的意思,“为盗贼”也只是“抢夺”之意。这和“岂意贼难料,归军星散营” (《新安吏》),“寇盗狂歌外,形骸痛饮中” (《陪章留后侍御(彝)宴南楼》)等诗中的“贼”、“寇盗”含意不能等同。至于说称自家的小孩子为“娇儿”,同样是为了显示屋破后的苦况。疼爱的孩子不愿意睡觉,是因了“布衾多年冷似铁”,陈年老絮,又硬又冷,加之“床头屋漏无干处”,雨湿后更难安睡,把被里子都蹬裂开来了。本是希望娇儿早早入睡,可是又无法安眠,这不更显得屋破雨漏的苦不堪言吗?因此,不要只从“盗贼”、 “娇儿”的字面上看,就判定诗的内在感情。当然诗人对于抢茅草的群童和自家的孩子,因关系有亲琉之别,具体情况又有利害得失,自然感情上也不是一视同仁的,更不会爱邻村群童胜过了自家子女。对于封建士大大来说,我们也不应作这种苛求。
再谈他所要“庇”的“寒士’’的问题。郭老因为先给杜甫定了地主阶级意识,因而也就认定寒士是“没有功名富贵的或者有功名而无富贵的读书人”。其实“寒士”也就是指贫穷的人。《南史·刘祥传》:“彦回曰,寒士不逊。祥曰:不能杀袁刘,安能免寒士。”这里的寒土,就是指贫微之人。再说,即使寒士是指未得功名富贵的读书人,又怎么不可以归为“民”和“人民”呢?封建社会中也决不只有农民才称之为人民的, “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