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大自然中的呈现,因为其自然而显得亲切美好。诗人发现这种美好的事物,并将自己的体悟赋予它,从而唱出诗人自己的人生赞歌。“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这是最朴素的生命呈现,随意而又永恒,自在而无矫饰,但是它有着本能的追求和快乐,“不想到这小生命,向着太阳发笑,上帝给他的聪明他自己知道,他的欢喜,他的诗,在风前轻摇。”野花所展示出的生命意识对诗人产生了强烈的触动,从而引发他对生命本真的思索,“他看见青天,看不见自己的藐小,听惯风的温柔,听惯风的怒号,就连他自己的梦容易忘掉。”野花在广阔的荒原上自在地享受着生命,无欲无求,有的只是对生命积极乐观的渴望和展示,尽管它所在的天地很大,但是它由此拓展着自己生命感触的范围,“他看见青天”,吸收着广阔世界的精华,并且因此而从容自信:“他的诗,在风前轻摇。”在自然中经受风雨的洗礼并且自然成长,野花因此不是局限于自我。“看不见自己的藐小”,这是一种生命的超越,野花正因为达到了这样的超越,才能在“开了又落了”的短暂生命中绽放自己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