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于谦明知迎回英宗会对己不利,为何还执意如此?

于谦明知迎回英宗会对己不利,为何还执意如此?

史海钩沉: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

于谦像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明朝名臣于谦的《石灰吟》中的诗句,今天读过小学的人对这一句都是耳熟能详。这首诗歌是少年于谦托物言志,但一诗成谶,作为大明的一个关键时刻保卫首都的忠臣,在英宗“夺门之变”后,被杀死在刑场,全家被籍没。真正的“粉骨碎身”了。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听信太监王振的建议,冒然亲征瓦剌,被敌人俘虏,瓦剌骑兵一直抵达到北京城。于谦主持国务,否决了迁都南京的建议,带领军民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因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挟明朝,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代宗为帝,粉碎了瓦剌的图谋。

明景帝朝服图

于谦因此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景帝)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也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的隐患。他要避免此祸,只有一个前提:让英宗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干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在英宗失去利用价值后,瓦剌让明朝迎接英宗回家,于谦此时应当极力劝说代宗,让英宗永远滞留在异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当年洪武帝朱元璋对待小明王一样,授意手下部将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你大权在手,谁敢说个“不”字,无非腹诽而已。可是他们好好地让英宗回了北京,尽管软禁了英宗,防止他东山再起,尽管英宗也发誓不再复位。——侥幸活了一条命的英宗,此时在弟弟的屋檐下,他当然什么话都能说。但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誓言算什么?亲情又算什么?

景泰八年(1457年),代宗突染重病,卧床不起,而太子这时已经早逝,皇位继承权发生了问题。武清侯石亨、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大臣勾结了起来,在正月十六日凌晨发动政变。拥着英宗登上御辇到东华门外。守门禁军见是太上皇,不敢阻拦,石亨挥军直入东华门,扶英宗入奉天殿。这时天已启明,群臣进宫早朝,见英宗已端坐在宝座上,均大吃一惊。英宗安抚群臣说:“景泰帝病重,大家迎我复位,你们各安其事,各安其位吧。”又过了一个多月,景泰帝病故,享年三十岁。

英宗复位成功后。徐有贞和石亨唆使谏官弹劾于谦、王文,谋划迎接亲王之子入宫继位。都御史萧维祯说:“此事出自朝廷,你不接受罪名也难以幸免。”于是罗织罪名,以“意欲”二字附会成罪,当处以极刑。奏报到英宗那里,英宗说了句:“于谦实有功。”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明英宗

要证明复位的合法性,于谦必须死,尽管从英宗到构陷他的众臣,以及全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于谦是冤死的,但在最高权力的归属这样大的利益面前,一个人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于谦以“意欲迎立外藩”获罪,和岳飞因“莫须有”罪名丧身如出一辙。岳飞手握重兵,本来就遭到赵构以及南宋文官集团的提防,他还不知趣地说:“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他公开宣称要北伐,迎接徽、钦二宗回来。这赵构能不着急吗?他父亲和哥哥回来了,他这个皇位就不稳固了。岳飞是军事天才却是政治弱智,等待他的当然是“莫须有”罪名,这罪名能不能服众,当然不是赵构、秦桧首先要考虑的,现实的权力总比身后历史评价重要些。手握绝对权力的人,要搞死一个人,安个什么罪名还不容易?

电视剧中的岳飞形象。于谦的际遇和岳飞惊人相似,最后都葬在西湖,和张苍水一起并称“西湖三杰”

史载:“及(于谦)籍没,家无余赀。”当初瓦剌首领也先要归还英宗,大臣商议遣使奉迎,帝不悦曰:“朕本不欲登大位,当时见推,实出卿等。”可见代宗是很担心自己的哥哥回来的。可于谦从容曰:“天位已定,宁复有他,顾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只好说:“从汝,从汝。”

于谦不但没有阻止迎接英宗,反而劝说犹豫不决的代宗把英宗接回来。祸根是他自己种下来的。于谦自取其祸的根本原因是他太刚直忠贞,心里只有朝廷的威望,而没有考虑个人的安危。这样的人,在中国杀机四伏的宫廷政治中,被杀掉是情理之中的事。

诗以言志,大多数人熟悉于谦那首《石灰吟》,他还有一首七律,知道的人不多,从这首《岳忠武王祠》,可见他对前辈忠臣的景仰和效法,没想到他俩的结局都是那样相似。诗曰:

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

中兴诸将谁降敌,负国奸臣主议和。

黄叶古祠寒雨积,清山荒冢白云多。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