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潜夫论》卷32本训诗解2兴道致和原本气正廉絜民敦明德信厚

《潜夫论》卷32本训诗解2兴道致和原本气正廉絜民敦明德信厚

《 潜夫论 》卷 32本训 诗解2 兴道致和 原本气正 廉絜 民 敦明德信厚

题文诗:

及其乖戾 , 天之尊也 , 气 以 裂之 , 地之大也 ,

气 乃 动之 , 山之重也 , 气 以 徙之 , 水之流也 ,

气 乃 绝之 , 日月神也 , 气 以 蚀之 , 星辰虚也 ,

气 乃 陨之 , 旦有昼晦 , 宵有 夜明, 大风飞车 ,

拔 倒大 树 , 歕雹 为冰 , 温泉成汤 , 麟龙鸾凤 ,

蝥蠈蝝蝗 , 其皆 莫不 , 气之所为 . 以此观之 ,

气运感动 , 亦诚大矣 . 变化之为 , 何物不能 ?

所变也神 , 气之所动 . 当此之时 , 正气所加 ,

非唯于人 , 百谷草木 , 禽兽鱼鳖 , 皆养 和 气 .

声入于耳 , 以感于心 , 男女听 之 , 以施精神 .

资和以兆 , 杯民之胎 , 含嘉成体 . 及其生也 ,

和以养性 , 美在其中 , 畅于四 肢 , 实于血脉 ,

心性志意 , 耳目精欲 , 是以无不 , 贞 正 廉絜 ,

怀履行者 . 五帝三王 , 此 之 所以 , 能画法像 ,

而民不违 , 正己德而 , 世自化也 . 法令刑赏 ,

故 乃所以 , 治民事而 , 致整理尔 , 其 未足以 ,

兴大化而 , 升太平也 . 欲历三王 , 之绝迹 而,

臻帝皇之 , 极功者必 , 先原 其 本 , 兴道致和 ,

以淳粹气 , 生敦庞民 , 明德义表 , 作信厚心 ,

后化可美 , 而功可成 . 本立道生,风清气正,

气正神清,德无不在,义无不有,真情遍在.

原文

及其乖戾,天之尊也气裂之〔 1 〕,地之大也气动之〔 2 〕,山之重也气徙之〔 3 〕,水之流也气绝之〔 4 〕,日月神也气蚀之〔 5 〕,星辰虚也气陨之〔 6 〕,旦有昼晦〔 7 〕,宵有〔 8 〕,大风飞车〔 9 〕拔树〔 10 〕,偾电为冰〔 11 〕,温泉成汤〔 12 〕,麟龙鸾凤,蝥蠈蝝蝗〔 13 〕,莫不气之所为也。 注释〔1〕旧脱“之”字,卢学士补。〔2〕卢补。〔3〕卢补。〔4〕史记天官书所云“天开县物,地动坼绝,山崩及徙川塞溪垘”是也。〔5〕天官书云:“日月薄蚀”,集解:‘韦昭曰:“亏毁为蚀。”’〔6〕春秋繁露玉英篇云:“星坠谓之陨。”〔7〕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昼冥晦”,颜师古注:‘僖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伯夷之庙。”谷梁传曰:“晦,冥也。”’〔8〕王先生云:‘按“宵有”下有脱文。以“昼晦”例之,疑是“夜明”二字。庄七年左传:“恒星不见,夜明也。”’继培按:淮南子泰族训云:“昼冥宵光。”此亦当言“宵光”事。“宵光”即左传所云“夜明”。史记天官书云:“天雷电、虾虹、辟历、夜明者,阳气之动者也。”

〔9〕隐三年左传云“郑伯之车偾于济”,杜注:“既盟而遇大风,传记异也。”疏云:“车踣而入济,是风吹之坠济水。”〔10〕书金縢云:“天大雷电以风,大木斯拔。”汉书谷永传云:“暴风之縢,拔树折木。”○铎按:“拔树”疑当别为句,而脱二字。〔11〕“愤电”当是“歕雹”。说文云:“雹,雨冰也。”或“愤”当为“积”,白虎通灾变篇云:“阴气专精,积合为雹。”〔12〕西京杂记:‘董仲舒云:“寒水极阴而有温泉。”’山海经海外东经:“下有汤谷”,郭注:“谷中水热也。”〔13〕尔雅释虫云:“食苗心,螟;食叶,蟘;食节,贼;食根,蟊。”“蝥蠈”即“蟊贼”。汉书五行志云:“宣公十五年冬,蝝生。董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说文云:“蝝,董仲舒说,蝗子也。蝗,螽也。”

原文

以此观之,气运感动,亦诚大矣。变化之为,何物不能〔 1 〕?所变也神,气之所动也。当此之时,正气所加,非唯于人,百谷草木,禽兽鱼鳖,皆口养其气〔 2 〕。声入于耳,以感于心〔 3 〕,男女听〔 4 〕,以施精神。资和以兆杯,民之胎,含嘉以成体〔 5 〕。及其生也,和以养性,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胑〔 6 〕,实于血脉,是〔 7 〕以心性志意,耳〔 8 〕目精〔 9 〕欲,无不贞〔 10 〕廉絜怀履行者〔 11 〕。此五帝三王所以能画法像而民不违,正己德而世自化也〔 12 〕。

注释

〔1〕“者道之使也”至此,旧错入德化篇。然此下尚有脱文。○铎按:“变化之为”疑当作“变化云为”,易系辞下传语,下篇亦用之。〔2〕“口”当作“和”。王先生云:‘此文有脱误。以下句例之,宜云“皆味食于口,以养其气”。’○铎按:“声入于耳,以感于心”,指男女言,故继之以“男女听”云云。王氏以为指禽兽鱼鳖言,盖未得其旨。〔3〕尚书大传云:“五载一巡守,群后德让,贡正声而九族具成,虽禽兽之声,犹悉关于律。”昭廿一年左传:‘泠州鸠曰:“夫音,乐之舆也;而钟,音之器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4〕“听”下脱一字。○铎按:盖脱“之”字。〔5〕文有脱误。以下篇参之,当云“民之胎也,资和以兆杯,含嘉以成体。”说文云:“■,妇孕一月也。胎,妇孕三月也。”“杯”与“■”同。〔6〕易坤文言。“胑”王弼本作“支”。〔7〕“是”字旧脱。〔8〕“意耳”旧倒。〔9〕“精”疑“情”。○铎按:此书多以“精”为情,详下篇及梦列篇。〔10〕“贞”疑“具”。〔11〕逸周书官人解云:“其壮者观其廉洁,务行而胜私。”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履德行仁。”诗大东云“君子所履”,郑笺:“君子皆法效而履行之。”〔12〕“画法象”注见衰制篇。汉书公孙弘传:‘武帝策贤良制云:“盖闻上古至治,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今何道而臻乎此?”对曰:“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

(衰制篇:“ 无慢制而成天下者,三皇也;画则象而化四表者,五帝也;明法禁而和海内者,三王也 ”。注解:白虎通五刑篇云:‘圣人治天下,必有刑罚何?所以佐德助治顺天之度也。故悬爵赏者,示有所劝也;设刑罚者,明有所惧也。传曰:“三皇无文,五帝画象?,三王明刑。”’襄廿九年公羊传何休注引孔子曰:“三皇设言民不违,五帝画象世顺机,三王肉刑揆渐加,应世黠巧奸伪多。”)

原文

是故法令刑赏者,乃所以治民事而致整理尔,未足以兴大化而升太平也〔 1 〕。夫欲历三王之绝迹〔 2 〕,臻帝、皇之极功者,必先原元而本本〔 3 〕,兴道而致和,以淳粹之气〔 4 〕,生敦庞之民,〔 5 〕明德义之表〔 6 〕,作信厚之心〔 7 〕,然后化可美而功可成也。

注释

〔1〕史记酷吏传序云:“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汉书礼乐志:‘刘向云:“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2〕史记司马相如传云:“殊尤绝迹。”〔3〕按班固西都赋及汉书叙传叙律历志并云:“元元本本。”○铎按:汉书薛宣传注:“原,谓寻其本也。”广雅释诂一:“謜,度也。”原、謜古今字。“元”即“原”之借,春秋繁露重政篇云:‘“元”犹“原”也。’〔4〕易干文言:“纯粹精也。”“醇”与“纯”通。楚辞远游云:“精醇粹而始壮。”〔5〕成十六年左传云:“民生敦庞。”〔6〕礼记表记云:“仁者,天下之表也。”〔7〕诗麟之趾云:“振振公子”,毛传:“振振,信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