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关于李白和杜甫的随想

关于李白和杜甫的随想

(一)

夸张一点说,李白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家人,基本都是无牵无挂的,所以潇洒,所以浪漫。而杜甫呢?无论是国家还是家人,杜甫都是牵肠挂肚的,所以杜甫一生不得轻松。

在得到皇帝的一纸诏书后,李白在辞别妻儿去京城,走得何其洒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在京城里过了两年陪王伴驾饮酒作诗的生活后,李白又被皇帝赶了出来,这时的李白也是豪放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也是自信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而杜甫呢?为了能“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杜甫在京城低三下四十几年,那时杜甫在京城的生活是这样的:“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这样的日子,估计李白连一天也不愿意过。

(二)

人生诸事,大致离不开理想、工作、爱情、家庭四者。最好的情况是理想、工作合一,爱情、家庭合一,即工作是自己喜欢的,也就是自己的理想;妻子是自己挚爱的灵魂伴侣。如能实现这样的人生,则无憾矣。

然古人言,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所以上面所说情况实现的机率是小之又小的。那这该如何呢?这时就需要取舍了。李白、杜甫作为中国历史上名垂千古的诗人,一个潇洒飘逸,被后人称为诗仙,一个沉郁顿挫,被后人称为诗圣。他们两个人不同的人生,就是不同的取舍不同的选择的结果。

李白选择了理想,杜甫选择了家国。李白的诗歌中只谈自己豪迈的理想而不管人间烟火和情感;杜甫的诗歌中只有家国的忧愁而没有了自己。杜甫身居茅屋却心忧天下,他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李白在山间白云中高歌:“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不同的选择,不同的人生,都是无悔的,没有对错。

(三)

余光中说李白“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真是道出了李白写诗的特点。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李白诗歌和杜甫诗歌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自然天成,李白自己说自己的诗句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李白喜欢写古风长诗,杜甫喜欢写七律,这就是自然与雕琢的区别吧。

李白的诗更多的是靠才气,杜甫的诗更多的是靠技术。所以余光中说李白的诗是“吐”出来的,不是“吟”出来的。和后来的苦吟诗人贾岛相比,李白应该是“乐吐”诗人了。李白写诗时应该是很爽快和快乐的,有诗在胸,不吐不快。而苦吟诗人为了一句诗,可以吟个两三年,贾岛说“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这种写诗,是苦大于乐吧!

想象一下李白写《梦游天姥吟留别》时的豪情吧!这种诗也只有诗仙可以写出来!

(四)

在对待友情上,李白和杜甫是截然不同的,但这不妨碍他们两人成为好友。

李白大杜甫十一岁,所以李白是老大哥,杜甫是小老弟。这个小老弟是个多愁善感之人,一生心系国家心系家人心系朋友。而李白这个老大哥呢,一生狂放不羁,不愿受任何的拘束,国家、妻子都要服从于自己那不屈的精神,更别说朋友了。

相处时豪情满怀真情相对,别后各自保重,相忘于江湖,这大概就是李白对朋友的态度吧。所以在和杜甫分别后,很少想到这个对自己崇拜有加的小老弟。而杜甫呢,觉得李白这个老大哥太桀骜不驯,很是担心他一个人在外面的流浪生活,不断的写诗歌来表达自己对李白的关心和想念。

在那个通信不便的时代,想念都是浓重的,由此,杜甫那些想念李白的诗歌读起来都能深入人心。

(五)

李白诗以浪漫狂放潇洒飘逸见长,如果要写感情,估计他就写不过杜甫了。

有一个关于李白的传说可以说明这一点。

据说李白的第一个妻子姓许,是好朋友孟浩然给介绍的,李白是许家的上门女婿。这个许小姐是个有才有貌、有很高文化修养的大家闺秀。据宋长白的《柳亭诗话》记载,有一次李白写了首《长相思》,写完之后很是得意,就拿给妻子显摆一下。诗的最后一句是:“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李白看着妻子读完了,等着妻子的夸奖,没想到妻子轻轻把诗放在一边,看着李白,问道:你读过则天皇帝的《如意娘》诗吗?诗中有两句是这样的: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看取石榴裙。你觉得这两句诗和你的诗相比,怎么样?

李白听后,傻在那儿不动了。

看来,写感情,诗仙李白连武则天都写不过,就不要说杜甫了。

附:武则天的《如意娘》原诗: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六)

千金买壁的传说说明了李白的诗在当时受欢迎的程度,也说明了李粉之多和铁。

但是这个为了李白的诗而千金买壁的女子后来成了李白的夫人,就把这个故事的浪漫性给减少了许多。很难想像如诗仙李白这样的人能有一种夫妻琴瑟合鸣的生活。

任何一个女子嫁给了李白,恐怕都不会很幸福,只能落得一个诗仙夫人的空名而已。因为李白是诗仙,非凡间人物,他不会过凡人那个平凡的有烟火气的生活,他一直活在自己那个浪漫无比的世界中,哪里有时间和空间挪出来给一个凡间的女子呢?

诗仙,只能作为挂在墙上偶像,作为丈夫,就不是那么合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