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诗经》中宴飨诗代表作是哪一篇

《诗经》中宴飨诗代表作是哪一篇

《诗经》中宴飨诗代表作有:《小雅·鹿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蓼萧》、《湛露》、《彤弓》、《菁菁者莪》、《頍弁》、《鱼藻》、《宾之初筵》、《瓠叶》、以及《大雅·行苇》等

《诗经》中的宴饮诗又称为燕飨诗,一般是指那些专写君臣、亲朋欢聚宴享的诗歌。《小雅·鹿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蓼萧》、《湛露》、《彤弓》、《菁菁者莪》、《頍弁》、《鱼藻》、《宾之初筵》、《瓠叶》、以及《大雅·行苇》等均属这一类。在数量上少于《诗经》中的情诗、怨刺诗,与祭祀诗相近,而多于史诗、农事诗、歌战争诗。若从性质上看,它与我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的思想文化意义,完全可以与上述诸诗并列,成为“三百篇”中的十分重要的一类。

所谓礼乐文化是萌芽于原始社会,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至西周而成熟的一种系统性的文化形态,它包括建立在奴隶制等级制基础上的精神文化(包括哲学、政治、法律)和文化价值系统(包括伦理道德、艺术、行为方式)这样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其核心则是礼乐,尤其是礼。礼最初只是氏族社会成员在生产、生活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为大家所***同遵守的一些行为习惯和规范。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极端低下和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的极端狭隘,以及由此而决定的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使得原始宗教得以产生并成为主宰人们内心世界的唯一的精神力量,因而宗教祭祀中的种种节仪和习惯对于礼的形成也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说文》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行礼之器。”据王国维解释:“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观堂集林卷六·释礼》)这说明最初事神的节仪和规范是礼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奴隶制的国家产生以后,奴隶主贵族在统治国家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政治经验。西周初年,处于巩固统治的需要,奴隶主贵族运用这些经验对于来源于原始社会的宗教节仪、行为习惯和规范加以改造和发展,使之制度化、条理化,成为维护奴隶制的重要制度和思想准则。这就是所谓的“周礼”。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奴隶制度的等级制和分封世袭制度。二、以奴隶主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奴隶主贵族阶级根据这种制度调节其内部关系,维护内部团结,并根据宗族的亲疏关系进行权力和财产的再分配。三、体现上述两种制度的各种节仪和行为规范,如冠、婚、丧、祭、燕、射、朝、聘等,通过这些节文以明“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史记·礼书》),可以看出,礼的节文范围很广,社会和个人中的一切无不囊括。

宴饮与礼乐之间的特殊关系从本质上决定了宴饮诗的性质及其与礼乐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也决定了宴饮诗比起《诗经》中的婚礼诗、丧礼诗和风俗诗等,更能全面而突出地反映出礼乐文化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