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兵曹胡马诗》是唐代诗人杜甫的所写的一首咏物言志诗,全诗托物寓意,借马喻人,抒写作者渴望建功立业的抱负和朝气蓬勃的英勇气概。
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全诗如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译文如下:
房兵曹的这一匹马是产自大宛国的名马,它那精瘦的筋骨像刀锋一样突出分明。它的两耳如斜削的竹片一样尖锐,跑起来四蹄生风,好像蹄不践地一样。
这马奔驰起来,从不以道路的空阔辽远为难,骑着它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驰骋沙场,甚至可托生死。拥有如此奔腾快捷、堪托死生的良马,真可以横行万里之外,为国立功了。
扩展资料:
这首诗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或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
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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