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关于凤凰的诗句自创

关于凤凰的诗句自创

南北朝的美男子—慕容冲!

名字咋一看像武林高手,他的武功有多高偶不知道,杀人如麻却是事情。这个小字凤皇的美少年是前燕开国皇帝慕容隽的幼子。五胡十六国时期倾国倾城第一人。短短二十几年生命,制造的轰动效应把北国江南所有美女都比化了。可惜五胡十六国这段历史不出名,他也跟着被尘封。偶很长时间都分不清五胡十六国跟五代十国,后来才知道五胡十六国跟东晋处同一时期,一个在北,一个在南。这时候中国就是南北分治了,不明白为什么书上的南北朝是从东晋灭亡才开始算的。

话归正题,前燕传到第二任皇帝手上便不行了,被前秦吞并。作为战利品,十二岁的慕容冲和姐姐清河公主被充入长安的禁宫,一对漂亮宝贝陪秦王苻坚风流快活。谁说男人女相有福的,瞧人家慕容冲多倒霉!后来苻坚因为影响不好,把慕容冲放了出去,等他稍大,安排做了平阳(今山西临汾)太守。十几年后,淝水之战,苻坚大败。慕容冲结集鲜卑人,趁乱而起,马踏关中,挥刀雪耻。几个兄长相继死后,他在阿房城继位,做了燕国皇帝。可巧此处长满了梧桐,翠竹。传说中的凤皇看到梧桐,常落下来休憩,用竹食填肚子。绿影婆娑的阿房真引来了个火凤皇。于是歌谣传曰:“凤皇凤皇止阿房”。桐竹纷披,玉面罗刹横刀跃马,真是花间喝道的场面!苻坚守不住长安,出逃,死在另一个叛臣羌族人姚苌手里。强大的前秦毁于一旦。攻陷长安后慕容冲唆使部下抢遍全城,活脱脱一个强盗头子。鲜卑人在长安拿够了,撑足了,打着饱嗝,泛起了乡愁,都嚷着要回家。东北华北的燕国故地,是叔父慕容垂的势力范围。慕容冲现在骑虎难下,一旦东归,皇位必然受到威胁。他跟手下将领产生了意见分歧,被杀。过过皇帝的瘾,死了也值。昙花一现,瞬间的绚烂,瞬间的消亡。有道是自古美人似名将,不许人间见白首。这句话讲多了也俗,常听人抱怨韩国电视剧,好端端地一定要在结尾害死猪脚,生拼硬凑悲剧美。慕容冲上辈子就没修好,又不肯老实安分修下辈子,悲剧猪脚当得浑然天成,不会有人骂编剧吧?数载娈童生涯,一朝铁血皇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曲折经历形成了性格的极端:外表阴柔,内心狂野,坚毅,为人狡猾且狠毒。

写到这里,偶脑海里晃着林平之的红影子:含着金勺出生,忽一朝大厦倾,忍辱负重,终一天血腥复仇,自己却在野心中毁灭。搞不清楚在这篇奇遇记中有没有个岳灵珊,我们只知道一个MM曾给慕容冲生了娃娃,可连姓氏都没留下来。就经验而言,要安慰如此一颗破碎的心,非需要母性很强,神经坚强的女人不可。

金庸几次演讲时都提到两晋十六国南北朝,他塑造人物时肯定受过这段史实的影响。令狐冲的放浪不羁明显源于魏晋风度,慕容复搞的复国运动其一串祖宗都搞过:慕容垂,慕容凤,慕容农,慕容泓,慕容冲,慕容盛(被这么些差不多的名字搞昏了头吧!),到隋朝末年,慕容鲜卑在青海的另一支,土谷浑的可汗伏允又一回成功复国。这是最后的辉煌了。唐高宗时青海为吐蕃侵占。公元670年,末代可汗诺曷钵企图依靠唐军打跑吐蕃人。慕容氏复国的最后一击随着十万唐军尸骨终丧没在青海大非川。一直到上个世纪,金庸让这种复国精神在小说人物慕容复心里又复活了。慕容家的传统除了会打仗,爱复国外(治国却不怎么样,否则哪能创造这么多复国机会),还有个特点就是外形好。出现慕容冲这么个集大成者,并非偶然。

有趣的是燕国皇室选继承人时,脸蛋漂不漂亮也是重要标准。晋朝“以貌取人”的风雅被慕容鲜卑发扬光大。二鬼子学鬼子那套往往比鬼子来得更猛!繁殖的结果是代代英俊骑士,个个欣长矫健。可最终燕国就是被一帮绣花枕头给玩完的。

史实证明这种所谓的美男子只是虚有其表。真正成大事、守得住江山美人国家社稷的还是要靠有真本事的实干家而并非像慕容冲这样的绣花草包。

慕容冲——阿修罗

阿修罗:佛经中八种神道怪物之一,性子执拗、刚烈,能力极大,凡与之接触,倘不蒙他喜悦,就必然遭殃。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什么人可以让我直接联想到阿修罗,那么非这位西燕的短命君王莫属。读过有关慕容冲的文字,某蛛觉得他最大的悲哀也许还不是那童年时被蹂躏的娈童生涯,而是无论生前还是身后,慕容冲都被史书、演绎甚至至亲们鄙薄嘲笑抛弃。

慕容冲被俘时爵位是中山王,官拜大司马,后世人说小孩子当时不过12岁,这官衔当然是虚的。不过翻看五胡十六国的历史,我们会发现鲜卑王族里十一二岁的王子手握大权的不乏其人。比较有名的还有北齐的琅邪王高俨。高氏和慕容氏一样,都是汉化的鲜卑人,这两个家族相似点颇多,就连有遗传嫌疑的疯狂和优秀也不相上下。琅邪王高俨是北齐末代君主高纬的弟弟。这位北齐后主的荒唐残暴这里就不多说了,令人发指的暴行罄竹难书。不过他在真正掌权之前,足足五年屈服于老爹高湛的淫猥之下装疯卖傻,太上皇暴死后又差点被弟弟高俨一举篡权夺位。高俨小小年纪便成为北齐的权臣,代父行政。一件小事可以证明高俨的生性极其严苛残忍,他的喉咙经常患病(估计就是上呼吸道感染什么的),为了根治,他要太医用钢针直刺入喉,据说整个治疗过程中他的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联想到关公刮骨疗毒看官们也许觉得没什么,但是要知道,高俨在此时顶多十岁出头。想想你我在小学打预防针时的表现,说高俨非比凡人想来也没什么不可。这位琅邪王在老爹没死哥哥没权的时候就开始侵权干政,处理政务时的老成决断让一干王公大臣莫不畏惧,而此时的他,也不过十一二岁而已(要知道他谋反被杀时才十四岁,留下了四个遗腹子,都让老哥杀了)。

说了这么多高俨,其实不过是想举个例子描述当时的历史背景,假设一下慕容冲那个“大司马”的官衔未必全是摆设。可是这么一来,反倒是更显得他日后的命运悲惨。一个心比天高手握大权的小王子,国破之后竟然以色事人(怎么有点像《金环蚀》),身世之跌宕足以解释他日后为何血洗长安,将千里关中沃土尽变成阿鼻地狱。符坚其人,在历史上的评价其实相当正面(偶记得小时候学古代史时教科书可是给这位前秦皇帝说了不少好话),就是敌对面文人修的的史册《晋书》、以及后世的《资治通鉴》什么的,对他也不乏褒奖之词,总之他老人家在十六国这段疯子皇帝轧堆的历史里堪称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可惜他在踏平燕国后在对待俘虏的问题上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不但让后世的道学家们在说到这段时舌头容易打嘟噜,而且还埋下了日后亡国灭种的祸根。

符坚总想依照汉人圣贤典籍里描写的样子作个仁君,好让自己有别于那些杀人如麻的本家叔叔伯伯。为此他作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优待俘虏”,说白了就是灭了你的国抄了你的家抢了你的女人把这一家子老老少少成千上万人赶牲口似的赶到指定位置后,笑眯眯的说“好,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啦”。对此司马光他老人家一针见血的指出:“夫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尧舜不能为治,况他人乎?”符大爷忘了自己的地盘都是真刀真枪打来的,和有血海深仇的人将什么仁义,他愿意人家还不愿意呢。符坚打仗还保留着天生的血性,但文治一途却实在是被一知半解的儒家思想害惨了。前秦权臣正牌汉人王猛倒是绝不迷信孔孟同门的学说,不断提醒主子将俘虏来的鲜卑儿郎斩尽杀绝,但几乎一辈子都对王猛言听计从的符坚对此却就是不听。王猛那时候心里忌惮的只有慕容垂,这位在前秦跺跺脚便能震倒半壁江山的大佬,大概到死都没把那个虏进宫墙的前燕大司马放在眼里。可是他们都忘了,能够以哀兵之姿颠覆国家,除了需要实力、野心和机会之外,还要有足以毁天灭地的疯狂。

慕容垂当然没有这种疯狂,这位在后世被看作慕容家最厉害的人物就某蛛看来实在说不上了不起。和那些倒在血泊中的前辈后辈们相比,慕容垂也许只是多了些谨小慎微。他的大半辈子用一个字便可概括,那就是 “忍”,凭借这个字,他从前燕躲到前秦,又从前秦回到了燕地。不过只此一点也足够慕容家上上下下几百年所有的天纵奇才们好好学习体悟一番了。

话扯远了,总之想作贤君的符坚宽恕了慕容氏的所有皇族。不过作为例牌的战利品,他还是要在被降服的宗室中挑选美丽的王女。其实这个惯例挺科学,一亲遮百丑,女儿送进宫,也就表示皇帝作了自家的女婿,将来如果生个外孙还有可能当皇帝,到了那时候两家人变成一家人,真是有什么仇恨也化解了。自古的和亲制度虽然沾满了弱女子的血泪,但这些悲哀又勇敢的女人却是用自己的单薄娇躯抵抗住了无数战争,挽救了多得数也数不清的人命,也让更多的女人避免了失去丈夫儿子的痛苦。可惜符坚却在此处犯了大忌讳,不但没有化解和鲜卑的矛盾,反倒是将那把仇恨之火越点越旺。

弄走一个14岁的清河公主也就罢了,甚至把慕容垂的老婆哄上床也无所谓(从慕容垂的行事风格以及当时风俗背景而言,这种事恐怕真的无所谓),符坚偏偏还看上了慕容冲,偷偷去尝个鲜也就得了,他却还要把堂堂中山王、前秦大司马关进后宫,堂而皇之的享用。这种羞辱怎么可能让铁骑天下无敌的慕容氏咽得下去?

(插:自从了解这段典故的始末后,我对耽美小说里任何匪夷所思的设定都坦然了,不是后辈们会胡思乱想,前人真的是什么禽兽行径都作过了——符坚老贼,慕容冲当时才12岁,你可真下得去手)

不过,这一大大违反符坚行事风格以及政治利益的行为,倒是可以作为慕容冲肯定是个绝世帅哥的证据。那会是怎样的风姿,让一个崇拜儒家文化、志在一统天下的霸王,忘记了先贤事迹和王霸雄图,将股肱重臣的肺腑之言抛在脑后,无视被愤怒和屈辱蹩红了眼睛的鲜卑铁骑,一门心思只要把他藏起来,藏在只有自己看得到摸的着地方,成为一个人禁脔……

史书里几乎没有对慕容冲外貌的描写,什么“美姿容”“身骨瑰玮绮丽”之类的抽象词汇统统见鬼去吧。便是司马迁重生,在面对那张苍白的面孔时,大概也只能沉默记下四个字——“倾国倾城”。对了,就是这四个字,除了慕容冲,翻遍史书,谁能找出第二个真正达到这境界的存在?他不是被动的祸水,旁人再找不出为他那惊人残暴辩护的借口。因为悲哀痛恨着那张绝世容颜带来的屈辱,慕容冲,凤皇儿,自己覆灭了一座都城、一个国家、一代王朝。

在被钉上耻辱柱十几年后,前燕大司马、中山王慕容冲在血光中复活,领导着乌合之众组成的杂牌军,摧毁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前秦。闭上眼睛,我们似乎能透过屠城的火光,看到一个皮肤苍白、身材颀秀的年轻人,鼓动着数十万乡民化身成野兽般的乱军,以疯狂的意志带动他们屡败屡战遇强愈强,直到让整个关中大地血流成河。望着曾经见证过他屈辱的大地被彻底染成血红后,那双灿若寒星的丹凤眼才稍稍流露出少许曾经牵动帝王心的风情。

据说慕容冲起事之后上战场几乎从不披甲胄,这样虽然肯定增加了美感,但那身着素袍立马横刀的剪影却也让千年之后的我们,隐隐感到他内心那被复仇之火掩饰起来的真意,竟然是一种不想掩饰的渴死。“凤皇凤皇,何不高飞还故乡?无故在此取灭亡?”也许他最后的结局是慕容冲自己设定的剧本,毕竟在那一刻,他想做的、能做的,已经全部完成,而只属于他自己的杀戮和报复终于结束之后,慕容冲发现自己竟然完全没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天下人,无论是曾经的敌人还是曾经的家人,都只肯承认他是那倾国倾城的凤皇,如果他想化身九五至尊的神龙则完全没有容身之地。遥想着远方叔父那双阴郁隐忍了一辈子的狼眼,慕容冲或许冷冷的笑道,这辈子,任何人都休想再把我变成一只囚鸟,即使是关在金丝笼中的凤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