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散文网 - 竹子的诗句 - 五仄尾的诗句

五仄尾的诗句

自巩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友

作者韦应物?朝代唐

夹水苍山路向东,东南山豁大河通。(第一联)

寒树依微远天外,夕阳明灭乱流中。(第二联)

孤村几岁临伊岸,雁初晴下朔风。(第三联)

为报洛桥游宦侣,扁舟系与心同。(第四联)

关于律诗的平仄,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格律诗的忌讳有:三平尾、孤平、失黏、拗句、三仄尾(三仄尾在古诗中没有严格的要求)。

本诗的平仄情况: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第一联)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第二联)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联)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第四联)

本诗的失黏情况:

?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凡律诗前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出句'的第二个字平仄必须相同,称作'粘',违者称作'失粘'。所以本诗第一联的对句“东南山豁大河通”与第二联的出句“寒树依微远天外”失粘。第一联的平仄若变成“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就粘上了。

本诗的救拗情况:

第二联“寒树依微远天外,夕阳明灭乱流中”原本的平仄应该为:“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现在的平仄为:“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远天外”这个位置原本应该是“平仄仄”,但是因为“远”字为“仄声”,如果后面一个字的平仄不变的话就会出现“仄仄仄”三仄尾成为拗句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补救,把后面一个字改成“平声”,使之变为“仄平仄”,“远天外”就属于“仄平仄”救拗的情况。

把本诗略微修改如下:

苍山夹水路遥东,山豁东南洛水通。

寒树依微天远外,夕阳明灭乱流中。

孤村几岁临伊岸,—雁初晴下朔风。

为报洛桥游宦侣,扁舟不系与心同。

“一”和“不”可平可仄

“一”的平仄要分情况:当“一”后面的字为四声时,“一”读二声(平声);当“一”后面的字为一声、三声时,“一”读四声(仄声)——不论这个字的词性如何。

如果“一”字为其所在词组中的最后一个字,则不论什么情况下都读平声。

一字诗·无题(新韵)

一咍一叹一浮生,(仄平平仄仄平平)

一梦一觉一字情。(平仄仄平平仄平)

一念一时无一语,(平仄仄平平仄仄)

一人独看一天星。(仄平平仄仄平平)

上例中十一个“一”字,在各自不同的环境中,其平仄不同,正是前文所述规则的体现。

在格律诗中可平可仄的还有“不、看、探、听”等字。均应根据其后面字的声调而定。

宋代文学家司马光明确指出,“不”字虽是入声仄韵,但可以转为平声来用,意思不变。

如白居易的五律名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上联的平仄正格应为“仄仄平平仄”,其中“烧”字可仄,但“不”字必须是个平声才合律。如果把“不”字当作仄声,这一句就成了“仄仄平仄仄”,难用“拗句”来解释。

七律的标准平仄格式有四种

1.平起平收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2.平起仄收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 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3.仄起平收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 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

4.仄起仄收式: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

粘对:

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凡律诗前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出句'的第二个字平仄必须相同,称作'粘',违者称作'失粘'。具体说来,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格式,都是合乎这个规则的。试看毛主席的《长征》,第二句“水”字仄声,第三句“岭”字跟着也是仄声;第四句“蒙”字平声,第五句“沙”字跟着也是平声;第六句“渡”字仄声,第七句“喜”字跟着也是仄声。可见粘的规则是很严格的。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诵出来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长律的平仄。不管长律有多长,也不过是依照粘对的规则来安排平仄。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做失对。在王维等人的律诗中,由于律诗尚未定型化,还有一些不粘的律诗。例如:

使至塞上(唐代·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这里第三句和第二句不粘。到了后代,失粘的情形非常罕见。至于失对,就更是诗人们所留心避免的了。

孤平: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20]。毛主席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例如: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

三平尾:

因为格律诗第一大忌讳就是三平尾。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

末句如果是“仄仄平平平”,在成熟的格律条件下,铁定是出律的。

这四句的平仄关系,从平仄格律的基本原则“对”、“黏”上来讲是没有问题。我们知道仄起仄收格式的平仄关系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我们可以看到,前两句和正格一模一样,是没有问题的。而第三句第三字的平改成了仄,形成了三仄尾。三仄尾并不是出律。这种现象在唐诗中大量存在,甚至被视作“平平平仄仄”的一种变格,不需要拗救。这是因为仄音包含了古音中平上入去中“上”、“入”、“去”三种发音,即使是“仄仄仄”,这三个发音还是有可能不同,在吟诵的时候并不会造成“平平平”这种同声调的乏味枯燥的感觉。比如“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这里“潮平两岸阔”就是“平平仄仄仄”,但是“两岸阔”三个字的发音其实是“上、去、入”,所以并不会造成读音拗口。所以,三仄尾从来都不是问题。“潮平两岸阔”是“平平仄仄仄”,他的对句并不是完全相对“仄仄平平平”,而是“风正一帆悬”,“平仄仄平平”,实际上还是遵守了“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的规则,并没有出现“三平尾”。

那为什么三平尾就是出律

平声相对于仄声来说,只包括了阴平、阳平。而且这两种声调都是平和、悠长的。在诗词中,特别是格律诗中,韵脚必须使用平声。这是因为平声上扬,起到一个句读的作用,告诉读者,这句话说完了。

如果使用连续的平声,一连三个平声字,声律就没有变化显得平板,不能出现音调的高低抑扬变化,听起来就不会和谐悦耳。而诗歌作为一种用来朗诵的韵文,一旦失去了抑扬顿挫的上口感觉,魅力自然就要大打折扣。

诗是韵文,是音律和内容的完美结合,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会产生错误吟诵感的音韵组合。

唐诗中也有三平尾,如“夜静春山空”、“隐处唯孤云”就是三平尾,在格律没有成熟之时,诗人们写诗也是多方面试探,出现各种问题都不奇怪。但是因为本身不符合音韵规则,所以即便出现,也非常少见。

格律体成熟之后,这种问题基本上就不会出现了。

所以,“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是出律的。

不过出律也没什么要紧,看做古绝就好了,只要不影响音律美感,然后意境高古,也不失为一首好古风。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不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古风式:

在律诗尚未定型代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全工整。

《名都篇》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值千金,被服丽且鲜。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脍鲤臇胎鰕,炮鳖炙熊蹯。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