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写的一个小文,应该听适合你,只不过超了77个字,不能再删了,再删就变了,你看能不能用? 其实,你我都在淡忘 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或者某个喧闹的街头,你突然地愣了一下神儿,莫名地想起了很久远很久远的同桌的她。 当初能够遇上她,你倍感庆幸,庆幸到有点不知所措,直愣愣地看着她从那一片被调虚了的背景中翩翩走来,端庄、大方,令人惊奇,以至于她向你打了一句问候,你都没能回过神儿来回应她。就这样,她也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脸悠地红了。哦!原来她也是这样地小心谨慎!就这样你拥有了一个同桌的她。 后来, 你发现她的马尾辫甩的很生动。后来,你发现她的日记记的很忧郁。后来,你发现,她忽闪着“聪明伶俐”大眼睛,却算不出一些简单的题目。后来的后来,你发现她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小糊涂姑娘。就这样你们从相遇走到了相知。 在相知的岁月里,在慢悠悠的夏日中,你没来得及为她写上一首诗,你没能来得及为她唱上一首歌,你也没来得及让她知道你在想她。就这样,你的同桌的她,来的纯粹而又短暂。 多少年以后,你听着老狼为初恋情人唱着一首情歌,问她是否还记得昨天的日记,问她是否还记得爱哭的自己。老狼得不到回答,因为女孩会淡忘,女孩不会这样细数远去的日子,更不会去小心地记得昨天的橡皮。其实他也不用得到什么回答,因为他知道,你也只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她。 当妻子和孩子问起那照片中漂亮的女孩是谁时,你也许真的就会很平静的回答:同桌的同学,因为你与她都在淡忘,你们之间并不是一份无处安放的怀念,而是一场偶然的伤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