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卖弄斯文”何以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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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舜旦
所谓“卖弄斯文”,用在这里其实是很不准确的,只是因为想不出一个更准确的词,只好将就借用。我这里所说的是钱钟书的“卖弄斯文”。是指钱钟书在自己的言论、文章和著作中,总喜欢掉书袋,发议论,好比喻;无时无刻不显示着他的文人学者的见多识广、机巧多智的特点,所谓“三句话不离本行”者也。如1979年钱钟书在美国加州大学访问时,他的才华学识就令在座的许多学者倾倒,但在另一些人的眼里,这种才华学识的表现方式就颇有些“卖弄”的嫌疑。据汉学家费景汉的回忆:“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impress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他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及另一位德国诗人,他就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了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这是钱钟书在公众场合下的颇具“作秀”意味的“表演”。而在著书立说的过程中,他的这个特点依然抢眼。如他的学术巨著《管锥编》洋洋百万言,通篇都是这种“掉书袋”似的旁征博引。在这种旁征博引中,无论是古今中外五花八门的经典正史,还是旁门左道的野史外传之类,他都能津津乐道,如数家珍,喜欢不厌其烦的列举、炫示。即使在一些短小的论文散文中,这种风格也依然。总是举一反三,由一个事例再牵扯起三两个甚且更多相关或似乎不相关的东西。反正,一石总能激起千层浪,连类取譬,旁敲侧击,接踵而来。其中展现(或者说是炫耀)的知识学问、机智敏锐、见多识广会让你瞠目结舌,眼花缭乱。即便他写小说,不好老“掉书袋”了,他也照样能层出不穷地显示他的才华和技巧。小说《围城》中的比喻迭出,奇言妙语,以及其中潜藏的无数典故依然让你应接不暇,叹为观止。
以上种种表现都不免给人一种“卖弄斯文”“炫耀学识”的嫌疑,难免引起一些人的非议。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汉学家费景清对此就很有些不以为然:“我自己倒不觉得钱钟书怎么样,语言流利,背诵出几首小诗并不能成为伟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总要拿出自己的一套思想、分析方法,光背诗怎么能算数呢?”然而,有如费景清这样想法的人毕竟很少,而且,这样批评钱钟书也不够公平,更无法服人。事实是,钱钟书所有这些“卖弄斯文”的表现,虽然给人确凿无疑的“卖弄”铁证,但是见识过他的“卖弄”后,人们总是心悦诚服地赞叹、欣赏、沉醉、忘情。有什么办法,明知他在卖弄,却还是不得不欣赏、不得不佩服他的“卖弄”,这就是钱钟书的魅力。就是他,也只有他,才可能把人人诟病的劣势、缺点变成他施展才情的平台,真正叫化腐朽为神奇,变天堑为通途。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细究钱的众多文本,我以为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这种“卖弄”带着一种“天性”使然的本真、清纯的特点。他是钱钟书“天生才情”的一种难以控制的流露,是钱钟书“智慧之流“的自然而然的涌现。它体现在钱钟书的身上有些像孩子的“童言无忌”,如果让成年人说出来,就实在丑死了,作秀得不成体统。可出现在孩子的身上,却是至真至纯至美至善的“天籁”之音。钱钟书的“掉书袋”效果也几近如此。他文章或著作中的众多典故以及千奇百怪的比喻联想之类,是他作为一个渊博学者深厚学养的一种如自来水的开关放水的流淌。只要触到开关,便只有流出来的份儿了。而且流得那么美丽恣肆、自由舒展。钱钟书的“掉书袋”完全不同于一般人的搜索枯肠,绞尽脑汁,为装门面、炫博学而装腔作势,那种人为作秀的痕迹一目了然。钱的“掉书袋”总是给人水到渠成的感觉。虽然气势汹涌,却依然是“开源节流”的。虽有“卖弄”之形,实为传道解惑之本。所以,他的“卖弄斯文”有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至性至纯的本真意味,毫无忸怩作态的痕迹。
二、钱钟书的这“博学宏道”的“卖弄”,气势浩大,才气逼人。“卖”别人之所未“卖”,“弄”别人之所未“弄”;见人所未见,引人所未引。独出机杼,豪气干云,让你不服不行。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钱在美国讲学时的“旁征博引”,就算是“卖弄”吧,你不服气,也不妨试试来看。这可绝不是一般的“小巧”,而是“大智”;这可绝不是浅薄的“雕虫小技”的花玩意儿,而是几十年勤奋加天分的知识积累的显现。钱钟书的学问究竟有多深,恐怕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钱钟书的“卖弄”绝不是钱钟书所批评的那些浅薄人的“德性”,只会在外国人面前卖弄中国文学知识,或在中国人面前又来卖弄外国文学见识一类。钱钟书的“卖弄”是可以在外国人面前谈外国文化,在中国人面前谈中国道统,谈得让你心悦诚服,钦佩不已。比如他1947年在《大公报·文艺副刊》上发表的两篇文章,一篇是《白朗:咬文嚼字》,一篇是《英国人民》(见《钱钟书散文选》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前者是谈对英国作家白朗作品的评价。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钱钟书是怎样游刃有余地对外国作家说三道四的。一方面他对白朗的作品是真心的喜欢的,但另一方面,他又能细致地挑出他作品中的“无关宏旨”的毛病,无论从语法还是内容表达上,他都能从容幽默深刻地对其“咬文嚼字”,可见其在外文造诣上的深厚功底。在《英国人民》中,钱钟书谈论英国国民性特点,居然也能旁征博引,左右逢源地侃侃道来,列举众多事例,说明对一些谈论英国民族性特点的书籍不可盲从,对其中关于英国国民性的理解,不可一概而论,须得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否则,就难免发生“误解”了。
三、钱钟书的“卖弄”有思想,有新意,有深度,有机智,有趣味。他决不会人云亦云,也不会虚情假意,伪善逢迎。事实上他的宽宏博大与他谈人论事时的刻薄锐利是相辅相成、相反相衬,并驾齐驱,相映成趣的。他的“卖弄”绝不是为炫耀而炫耀,而是为了表达他的新见解、真情趣而发的。比如小说《围城》里俯拾皆是的比喻句,警言妙语、奇思怪想哪一个不是精妙绝伦,让人心领神会、忍俊不禁的。随便看一个例子吧。《围城》中写到唐晓芙这个美丽女子时,有这么一段精彩的文字:“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忘掉口渴而又觉解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这段描写用了两个比喻句,一是把“脸色”比 “水果”,一是把女人大而乏味的大“眼睛”比成政治家的“大话”。第一个比喻也许不算特别出奇,然而,这个句子的妙处在于作者是通过对平庸女人的一种巧妙的调侃和贬抑来展现唐小姐的那种天生丽质以及那种娇嫩可爱的新鲜“水果”的特点,可以说是表达得形神兼备,淋漓尽致。而更妙的在于第二个比喻。这个句子反衬、比喻、通感三管齐下,可以说是曲尽其妙,尽显风流。先是一个反衬,以大眼睛来衬小眼睛,还要以“小”胜“大”,这已经不容易了,然后是“比”,这个“比”实在是推陈出新,蕴藉奥妙。把女人的“眼睛”比成人的“大话”,已是不伦不类了,而且竟然还是“政治家”的“大话”就愈见奇了,这里的“通感”意味实在是一波三折,耐人咀嚼。一者讽刺了许多女人大眼睛的空洞乏味,二者讽刺了政客们的夸夸其谈。本来素不相干的两码事,竟然在“大而无当”这个奇妙的结合点上统一了起来,却一起成了唐小姐美丽多情的小眼睛的反衬。钱钟书的这种奇特的比喻联想实在是让人有些猝不及防;然而,回过神后,才能真正体会到钱钟书的这种智慧的显现(或者说“卖弄”)实在非常人所及,实在是太让人钦佩。
四、钱钟书的“卖弄”有一种“大道无形”不拘一格的潇洒和豪迈。实际上对于钱钟书这样有深厚学养底蕴的人来说,形式对他来说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是那些如天才诗人神奇灵感般不断出现的奇思妙想。这些奇思妙想可以以任何形式出现都精妙绝伦,举世无匹。所以在他的小说散文中,他最喜欢用的表现形式就是“比喻”,不厌其烦地“比”,无论碰到什么人什么事都要忍不住地“比”一番;而在他的学术巨著《管锥编》里,他采用的形式竟然就是最通俗的散文随笔的形式,似乎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任凭兴之所至,随心所欲挥洒自如,毫无一般学术巨著谋篇布局中那种少不了的结构框架以及必须遵循的语言表达程式,可依然表达得酣畅淋漓、汪洋恣肆、庄严整肃、深刻恢宏。所以,对于钱钟书来说,形式已不重要,无论什么形式都可套用,甚至“滥用”,“旧瓶装新酒”或“新瓶装老酒”都难不住他。他可以翻云覆雨,左右逢源,他可以用最俗的形式表达最新的意义。在文学艺术这块广阔天地里,他可以随心所欲地逍遥游,随心所欲地展示他的才情,“卖弄”他的机智,享受那种无与伦比的文学创造的快感。
也许,这就是钱钟书“卖弄斯文”的真谛。我们知道,钱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低调、淡泊名利的人,但这恰与他在学术、文学成就中的张扬炫目形成一种反衬。由此,我们可以得知,这种“卖弄”并非钱的刻意为之,而是他作为“文化昆仑”知识学养的本真流露,其间蕴藏着钱钟书无穷的才气和智慧,足可彪炳千古,令世人景仰歆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