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
尊严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为人处世的底线,古往今来,回绕尊严发生了许许多多动人故事,我们应该究竟怎样对待尊严呢?
在大是大非面前,有许多先烈志士,视尊严如生命,他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许多千古美谈。西汉时苏武出使西域,身陷大漠牧羊几十年,但始终心系皇上,忠于汉朝,在威逼利诱之下,不为所动。文天祥面对劝降,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昂首挺胸,大义凛然,被喻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在他们看来,国家、民族,信仰就是尊严,是置于自已的一切利益之上的,千万不能违反的。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能够脱颖而出,突显骨气,体现了人格尊严,绘出了动人的篇章。孙天帅,这个神州大地众所周知的青年,在韩国老板大发淫威,责令全厂职工下跪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高高昂起尊贵的头颅,宁失工作,不失尊严。在他眼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无异于行尸走肉,已经失去了生活的意义。
但也有一些人在名利面前放弃了尊严,胡长清,成克杰,程维高之流为了一已私利,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全然忘却了自已做人基本准则,基本底线。李真之流,放弃尊严,阿谀奉承,跑官要官,无所不用其极。还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现几十万仰人鼻息的伪军,这些都是没有人格的猥琐小人,在他们眼里,名利高于一切。
但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也要灵活处理有关面子的问题,戒急用忍,有时为了更为远大的理想,暂时委曲求全,将以有为也。
当年韩信如果受不了胯下之辱,怎么有后来名振天下的将兵多多益善的准阴候呢?司马迁如果受不了宫刑之辱,怎么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纪》呢,还有时下一些小青年,一句话不合,就大动干戈,为害他人,这不叫维持尊严,是叫顾不必要的面子。我们千成要引以为戒。
中国这个泱泱大国,崇尚尊严是人心所向,我们还要大力提倡,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高贵的尊严,这样,就会使我们社会的道德风尚向好的方向转化,如果坚持下去,我们的民族幸矣,我们的国家幸矣。
尊严是山,尊严是水——读《不肯出让的尊严》有感
江苏省金坛市 华罗庚实验学校 六(6)班 于湘乐
“车开了,载着一车屈服的人和唯一一个不屈服的女人。”读完这篇文章,出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文章大意是这样的:一辆开往省城的客车,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看店的地方,卖票人和司机以强硬的口气宣布要增收10元交通费。其他乘客都纷纷拿出钱,只有收到那位坐在最后的少妇时,她却望着窗外,好像不曾看见车内发生的一切;气极了的卖票人挥掌朝不肯交钱的少妇打去,少妇的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却又固执地转过脸来直面卖票人。刹那间,车上所有的人都被少妇的那份“顽固”惊呆了。
剽悍强壮的售票人,华贵美丽的少妇。她绝对不是没有这区区的10元钱,她也绝对不是不肯出这10元钱,她不肯出让的只是车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随时随地都在一点一点出让的人的尊严……
我还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春天,在珠海瑞进电子公司跪倒了一大片打工仔、打工妹。这只是因为一次破例的10分钟休息,令工人们高兴得忘了南韩老板金珍仙定下的铁规矩:休息时一律列成4队离开车间。
唯一拒绝下跪的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金珍仙一遍遍地命令他,金(金珍仙)的家属也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但他仍站着。小伙子说:“死也不跪!我是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中国人!”
的确,在最需要尊严的时候,往往也是尊严沉重得让人难以用身心扛起的时候。
尊严是冰天雪地里的那一束开得最扎眼的腊梅;尊严是喜马拉雅山上盛开的雪莲;尊严是在茫茫海洋中突然出现的船舶上飒飒飘杨的国旗……
这几年,有关儿童慈善事业的电视节目似乎特别流行,这本是好事,可看多了,就发现这些节目形式多有雷同,无非是让主持人当众介绍了捐助双方的姓名、职业、年龄乃至住址之后,再让捐助者甚至他们的孩子走上台,将一叠叠厚薄不一的人民币放到台上受捐助的孩子手上。通过屏幕,我们可以看到周围观众的笑脸,不停闪动的灯光,也看到了同样纯真的孩子,却又不是同样轻松的孩子,末了热心的主持人还把话筒凑上去问这些孩子有何想法。回答正如人们所期望的,是那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报答大家的期望”之类。结局是感人的,圆满的。可是,不知是否有人注意到整个过程中那些受捐助的孩子
站在台上扭捏、局促不安的神情呢?
在这里,我无意怀疑主办方的初衷,只是觉得这样一种在众目之下过于直白的捐助形式,会令当事人陷入一种非常尴尬的处境。的确,捐助本身是可贵的,但却无形中造成了双方的一种不平衡。那些可怜的孩子的表情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他们由于家庭各方面的原因被迫过早地面临现实生活的残酷,这不是他们的错。同时正因为他们也是社会家庭中的一员,所以善良的人们想伸手帮他们一把,于是有了慈善事业。可是请别忘记,善良的最高原则是保持受施者的尊严,而这恰恰就是我们当今慈善事业所忽略的。是的,我们帮助了他们,奉献了我们的爱心,尽了自己的一份责任。可有谁能去考虑一下孩子们的感受呢?又有谁能想到,当我们的帮助无意中损伤了孩子们自尊的时候,任何物质上的给予还有何意义可言。物质上的贫乏在他们的脸上已经写下了令人心酸的沉重。试问,我们又怎么忍心去伤害他们呢?当然,主办方的这些宣传,初衷也不过是为了想让这些孩子们能感受一下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能笑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仅此而已。这种雷锋精神是可贵的。可做保留他人尊严的雷锋是否会更令人感动,更能激励困境中的人们奋发呢?
由此,我想我们慈善事业的捐助形式可以改变一下,给人以物质,更给人以尊严。否则,我宁可退却,尽管我非常想帮助他们。因为我知道,做人的尊严是任何东西也取代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