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定义、题材与体裁三人说
□安立志 ?岩 ?泉 ?朱铁志
□□安立志:目前杂文界似乎公认的杂文定义,是瞿秋白所谓的“文艺性论文”,此外还有“杂文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的说法。但我觉得杂文的定义可能更丰富。比如岩泉的小说、诗歌,都是形式丰富多彩的杂文变体,这在鲁迅全集中也可找到相关的体裁,比如小说、寓言、格言等。一位朋友要我写一篇杂文如何是杂文的文章。交谈中,感到他对杂文的概念已有定见。探讨杂文之所以为杂文,如果自设窠臼,那么探讨的空间就十分狭小。岩泉兄应当找一位文学理论高手,总结一下其作品在思想内涵之外的文体创新方面的成功探索,这也是对杂文事业的贡献。
□□岩 ?泉:说实在话,我非常想如立志兄所说“找一位文学理论高手,总结一下我的作品在思想内涵之外的文体创新方面的成功探索”。但我深知,自己是“山寨版”。尽管,自己尝试过文学体裁的十八般兵器——散文、诗歌、小小说、小品、戏剧等。自认为已形成“岩泉品牌”,但缺乏“权威机构”认证,最后只能“自生自灭”。或许碰巧若干年后成为出土文物时,偶然被发现。正像我的一首诗:当全人类都拒绝诗,我就以诗纹身。死后葬入盐碱地,盗墓者掘起一只唐三彩。
□□安立志:岩泉《捉贼》(戏剧小品)拜读完毕,情节、人物虽简单,却栩栩如生、寓意深刻。写杂文的人常说,思想性是杂文的基本特征,但杂文的思想倾向与价值选择,是隐含在字里行间的,是通过品味、体悟文章的形象、情节、语言来领悟和感受的,杂文的思想决不同于论文必须具备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变成齿牙张扬的时评(我从不反对时评,也写时评。但那是另外一种体裁,而不是杂文),比如岩泉这篇戏剧形式的文章,就可以看作一篇杂文,通过情节、对话,作者自身的褒与贬、赞与弹、爱和恨,可以清楚地、毫不含糊地、决不会误解地感受得到,这就是杂文独到的思维方式。由此我想,瞿秋白关于杂文是“文艺性论文”的定义,实在值得讨论。我很赞成朱铁志提出的杂文是“文明之文、文化之文、文学之文、文雅之文”的见解。我以为,杂文主要是以体现思想倾向与价值选择为特征的文学样式,而这一文学样式决不限于散文与论文。岩泉在这方面的创新很有必要作一番回顾与总结,如此,可对杂文文学化发挥一些推动作用。有作者、读者认为目前一些杂文总体上质量不高,我觉得根本原因在于一些作者放弃了杂文创作的文学追求,一些编辑混淆了杂文与时评的区别。我认为,写杂文不要当作“投枪”“匕首”来写,只把它当作杂文来写就可以了。至于作品的影响,可以交给读者评说。
□□岩 ?泉:这些年我只是习惯性写作,没有站在什么理论性高度,不敢奢望如立志兄所说“就杂文的文学化发挥一些推动作用。”曾有文友问过我一些创作之事,于是就有了《我之文观》。文友问:“你主要都读些什么类型的书?”我说:“诗歌、散文、杂文、短篇小说、小小说、戏剧、文学评论、哲学、美学、逻辑学等。”又问:“读本国的多,还是读外国的多?”我说:“早年读本国的多,后来读外国的多,这几年基本上都是读(本国人翻译的)外国作品。”他问:“为什么?”我说:“因为咱们正处于浮躁时代,浮躁时代的作家基本上都在写浮躁的作品,包括一些很有名气的作家也都在浮躁着。我也同样很浮躁,但我想尽量远离浮躁……”文友又问:“现阶段,你主要写什么?”我说:“我没有什么阶段性,要说有的话,那就是随情绪而变化,依事态而发展。我笔写我心,我心因我事。”文友问:“你主要以何种文体为主?”我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以何种文体为主,皆因事件本身的性质及这件事的情趣之要素。比如耳闻目睹弱势群体被强权凌辱时,就以杂文为其鼓与呼!使投枪、掷匕首(虽然多半被坚硬的对手给反弹了回来,一把把戳在了自己的身上);若是亲临风景如画之境,就让散文、自由诗出场;如果见到官场之怪现象或市井小民之恶行,则由小品文、小小说、戏剧小品来担纲。由于我从未受过任何高等正统的教化,所以真正是文无定法,就像济公——信马由缰形如醉态,喜怒哀乐全在规矩之外。”
□□安立志:《我之文观》大致反映了杂文的基本要素和岩泉的创作风格。杂文之“杂”,不仅在选题之“杂”,也在体裁之“杂”。从五四时期到当代,举凡日记、寓言、启示、书信、杂剧、套曲、语录等多种体裁,都曾作为杂文形式。当代杂文作家中,朱铁志“小人物”系列,岩泉讽刺小说和杂文诗,都是成功的探索。杂文之“文”,主要体现在杂文的存在样貌或外在形式,应当是文学的、艺术的、审美的,而不是一般化的议论与论辩,应作为一种自觉的文学与文体追求。这方面,岩泉的探索极有意义,可以给同行提供有益的启发与思考。“咱们正处于浮躁时代,浮躁时代的作家基本上都在写浮躁的作品”,岩泉的话有道理。即使在浮躁的时代,奢华的大餐也要讲究色香味,“快餐”还要经常变换配方、名称与包装,杂文也是如此。岩泉《朝话夕食》《心声集》《世道沧桑》,至今读起来很有兴致,这就是文体的价值。说了一些“坐而谈”的浮言,不如岩泉“起而行”的创新。
□□朱铁志:岩泉先生和立志兄关于杂文的对话很有意思,其中很多观点对我有教益和启发。总的来说,我赞成瞿秋白说的“杂文是艺术的政论”的观点。“论”其实倒不见得一定是政论,但必须是“论”则毫无疑问。这个“论”有时以演绎推理、综合归纳等逻辑手法直接进行,有时“论”在“叙”中,并不直接采用逻辑手法,而是更多使用文学手段、形象思维进行。但无论以哪种手法为之,都需要有一个文学情怀,努力把杂文当成文学作品来写。即便是以议论见长的杂文,也应在谋篇布局、遣词造句上力争有文学意味,使文章不仅“有意义”,而且“有意思”;既有形象之美,又有理性之美。而所有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论”这个中心任务。“论”是灵魂、是本质、是生命,是一篇杂文的“文眼”。“论”而无新见,整篇杂文就立不起来,越是写得花哨,越叫人不以为然。因为它形式大于内容,充其量不过是个花架子而已,糊弄一下孤陋寡闻的人尚可,在阅读和阅历稍微丰富一点的读者面前,就难免露怯,让人贻笑大方。如果说“论”是杂文的灵魂,那么“新见”就是“论”的灵魂。没有这个“新”字,杂文宁肯不写。首要在于新思想、新观点、新见解;次在新逻辑、新结构、新叙述;三在新角度、新语言、新表达。三者有其一,就可立得住;三者俱佳,可谓上品。为了这个“新”字,必须多阅读、多观察、多思考。如此,才能尽量不重复别人,少重复别人。受岩泉先生和立志兄启发,顺手写了这些,也算一点体会。说说容易,做起来难,我自己做得就不怎么样。权作***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