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散文选集《藕与莼菜》有感
文章开头说:“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由吃藕写起,实际要表现思乡之情。“忽然”一词让我们看到了作者思念家乡的情感至深,只要有一点小小的“触引”——具有家乡特色的藕,就可以撩拨起作者的乡情。紧接着,作者通过回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故乡清秋图:在产藕的池塘和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的映衬下,勤劳、淳朴、康健的男女藕农们,挑着“一濯再濯”的“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往城里去,让“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普遍于家家且人人”。
故乡极普通的藕让作者想到“在这里”,藕成了珍品,成了“帮闲茶房”讨好“硕腹巨贾”的物品;成了被供在水果铺,“待价而沽”的高贵商品。至于在街上叫卖的藕,“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邻舍送的藕“满被锈斑”,索然无味,不想再吃第二片。因为想起藕,作者又联想到故乡的莼菜。从太湖里捞上来,很方便。无味的莼菜要好汤烘托,故乡正是这“好汤”。所以才有了“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的感受。而莼菜到了上海,“非上馆子”,否则难以吃到。
故乡极平常的藕与莼菜,离开了它们的生长地,变得面目全非,使作者不禁怀想起故乡淳朴的民风,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浓重的思乡之情。故乡不是一个抽象的语词,是由许多人、事、物、景构成的,是融汇了许多内容的情感和记忆。所以,思乡类的作品往往都是从一些具体的东西出发,由眼前之景激起乡思之情,即借物抒情。作者笔下的藕与莼菜因为融汇了乡思而有了特别的意味。
其次,文章语言平实朴素,亲切自然。最幸福的时光是过去的时光,最真挚的友谊是过去的友谊,最难得的情感是已成往事的情感,最让人留恋的美食是儿时的美食,这差不多是人皆有之的一种***同心理经验和情感体验。所以,作者无须用华丽的言辞、精巧的结构、俏皮的文风,就可以撩动读者思乡、怀旧的情绪。语言越是亲切自然,便越能打动人,给读者留下精诚之至的印象。
文章开头写因喝酒吃藕而想到故乡,起笔自然,平实,为全文确立了朴实、亲切的基调,这种兴之所至,随物赋形的文风,给人以良朋话旧,任意而谈的印象。又如“一濯再濯”“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中,“濯”、“横”、“坐”、“拣择”、“嚼”等平实动作的描写,一群憨厚、质朴的农民跃然纸上。那“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没有华丽辞藻铺陈,却早已让人垂涎。叶圣陶的散文以写实为主,很少直接抒情,也很少直接表明作者的观点。纵观全文,作者直抒胸臆的文字很少,只是顺着他的思路,听他把一些藕和莼菜的琐事娓娓道来,细细品味,那平实的一字一句才是作者真情的流露,使整篇文章韵味隽永,令人回味无穷。
精于布局,讲究结尾,留有余味也是本文的一个特色。作者把故乡的藕与莼菜和“在这里”的藕与莼菜做对比,使故乡的藕与莼菜形象更鲜明丰满,作者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溢于言表。由藕写到莼菜写到乡情,过渡自然。文章的结尾也颇具特色,五个问句,是叶圣陶写作时少见的直抒情怀,那份乡思离情令人动容。五个问句,意思层层递进,最后点出自己所恋为何。结尾处的“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又与文章开头“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前后照应,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思乡之情跃然纸上,贯穿始终。
说明
这是一篇借物抒情的美文,作者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寄托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藕与莼菜”上,借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表达了对故乡的热爱之情。这种借物抒情、托物言志的写法是散文中常见的一种写作手法,学生应学习、体会。其次,叶圣陶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史上是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作家,细密的观察,客观的写实,平实朴素、自然淡雅的语言风格在本文有显著的体现。所以教师引领学生钻研本文,赏析、品味语言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学习本文,培养学生对家乡的热爱之情,从而达到陶冶情操的目的。散文的语言风格是多样的,或华丽的,或朴实,或幽默、或严肃,这是作者在长期写作中形成的。在教学中,华丽的语言风格,学生容易接受,而借助平实的语言传达出浓郁的情感,学生常常不易理解,也不容易把握其中蕴含的意义,所以,引导学生如何去品味语言是本教学的重点所在。
本文在写法上采用对比的手法,将故乡的“藕与莼菜”与“这里”的“藕与莼菜”作对比,从而突出了故乡的“藕与莼菜”的甘美滋味和令人心醉的味道。教学中借助对对比的手法的分析,让学生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深厚感情。故乡的风物最让人牵记的莫过于小时候吃过的东西了,叶圣陶先生是我们熟悉的作家,他对故乡的怀念也寄托于两样他儿时吃过得的东西——藕与莼菜,在离开故乡的日子里,只要想到吃到他们,就勾起他们的故乡情。 思考并回答:本文借用的写作手法在散文中被称为 (托物言志或借物抒情) 切入主题,引起学生阅读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