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春天,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是怀有希望也是怀揣躁动的季节。
北方的一座小城里,像是有过不完的冬天。有这么个人总是在期盼着什么,她渴慕着春天。以至于一旦立了春,就觉得连空气中的风都变得立刻温暖湿润起来了。
可一直等到整个春天都过去了,也没有发生她想象中的某种悸动。她潮湿了眼眶,却终究只是场自我感动。
王彩玲,一个听上去甚是普通,甚至是庸俗的女人名字。可她却有着一副好嗓音,且是相当心高气傲,认定自己才华出众与众不同。
她的社会身份(工作)是本地学校里的一位音乐教师,可她压根儿不认同自己的这个社会角色,她对所有人说,自己马上就要调到北京去了。
在她的心里,她是属于中央歌剧院和巴黎歌剧院的,有朝一日她一定会成为,世界最顶级舞台的台柱子。
在小城里的广播站引吭高歌,教别人学唱歌这些都不是她的志向,或者说她根本看不上。她的理想是离开这个俗气的城市,去往她心中的高雅殿堂,展开她神圣而伟大的艺术事业。
与她的歌喉极不匹配的是,她有着一口龅牙和一脸的黄褐斑,略显臃肿的身材,穿着宽松的条纹毛衣和呢子外套,朴素至极。
在别人口中,她是条件不好、长相丑陋的大龄剩女,在自己眼里,她是才华横溢被时代埋没的稀世百灵。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现状,她对自身的情况还是有着一定清醒的认识。她评价自己是一贫如洗,长得又不好看,唯独有这一副天赐的嗓子,除此之外自己就是个废物。
她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她能说出“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她看契科夫的《三姐妹》,她一边弹钢琴一边唱歌剧,她会讲意大利语。
她是懂得认清现实的,尽管她厌恶这座城市,但无论她有多不想承认自己的地域,都还是会老老实实的收拾家务、洗衣服、上班。
只不过她仍然怀抱希冀,或者说是对自己的欲望怀有虚妄的希望。
她爱好艺术,可她却不仅仅陶醉于艺术之花的馨香,她要的是盛放。她绝不甘心过平凡庸常的生活,她渴望通过歌唱给她带来足够大的声望。
所以在上个世纪,她就肯花三万块(几乎是全部积蓄)去托人解决北京户口的事儿,为的就是去北京,登上中央歌剧院的舞台。她要走到舞台最中央的位置,向全世界宣告她的天赋与志向。
她在天安门广场前趴着栏杆,遥望城楼,没有人知道此刻她在想什么。也许是一种无上光辉的力量在牵引她,她就是不想要朝九晚五,就是不要家长里短、缝缝补补又一年。
她为自己缝制演出服,她为自己购买歌剧开场二十分钟后售出的低价票。
她手里端着保温杯,总是以一副趾高气昂而又满脸质疑的表情,对别人略带不屑的说,我就要调走了,现在在这儿只是暂时的,你晓得伐。
她说:“我不想在这个城市发生爱情。”
你看呐,在王彩玲眼中,连爱情都是有高下之分的。
她是心高气傲,但是却说不上是心浮气躁。她是真的渴望,渴求着一种内心的悸动,祈盼着一份理想,能让她超越这困顿的人生格局。
显然她的故乡在她看来是破败残旧的,这里的人们也都是蝇营狗苟,一点儿都不高尚。而她觉得造成自己一事无成、至今仍然未婚这个局面原因的,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出生在一个适合孕育艺术的地方。
她认为自己是金子,只是被埋没在一个小地方了。所以她人生的全部信仰就是挖空心思搞到一个北京户口,然后进驻中央歌剧院,这样的人生对她而言才是完满的。
当然了,她的户口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就像她永远也踏不进去那一方看上去很美的“崇高”天地。
她要的是名扬四海,而不甘心只当一个爱好者。想来王彩玲应该是个非常注重仪式感的人,唱歌剧在小屋子里唱那不行,必须得在最顶级的演奏厅才可以,且一定要穿演出服、在华灯闪烁之下,接受听众们万众瞩目的眼神膜拜才叫唱。
她不可怜不可悲也不可敬,因为有些时候,她就是千万个(伪)文艺青年的缩影。喜欢高雅的艺术,注重精神的享受,一方面足够清高,一方面又虚荣入骨。
相较于文艺本身的美,她更在乎的是通过它可以获取到的额外附加值,她的目光是向外看的,要的是得到别人的认可。
王彩玲觉得自己在这个小地方是鹤立鸡群,好像自己会唱歌剧,似乎就高人一等。
她因歌剧而自负,同时也因歌剧而孤独,因为周围没人和她能沟通的了。她想依靠自己的这点才艺出人头地,而周围人却都只想安心过自己的小日子。
理想是件非常隐私的事情,它会是我们小心翼翼珍藏在心底的东西。这辈子如果够幸运,有可能会实现一点,也有可能始终都触不可及。然而王彩玲总是把它挂在嘴上,足够执拗也足够轻狂。
黄四宝,一个沉浸在绘画中的大龄无业男青年,曾多次报考中央美院,却连初试都没过。他画着别人看不懂的画儿,被母亲骂做是猪。
当他正在对着镜子画自己的人体时,被母亲突然开门的钥匙声给吓的躲到床底。
落魄,彻底的落魄。
他的创作不被任何人所承认,也不能凭此养活自己,他过的潦倒而窘迫。
王彩玲却意外的读懂了他的世界,喜欢上了这个穿皮夹克、马丁靴,留长发的文艺男青年。
她借给他一本书名叫《渴望生活》,封面是梵高的自画像,书里面却一个字也没有,全是白纸。但是黄四宝翻着书却露出了微笑,对她说,谢谢啊。
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黄四宝以为遇到了自己精神上的知音,尽管自己之前还嘲笑过王彩玲长得丑,但此刻他已经把她当成了soulmate。王彩玲却以为自己遇到了爱情。
两人搭乘火车一起逃离小城,前往心中的理想圣地北京。
王彩玲一句:“你会永远爱我吗?”把黄四宝给惊着了,他坦白说自己一直把王彩玲当哥们儿,从来没往别的方面想过。
王彩玲愤怒地质问道:“你是因为我丑才把我当哥们儿的吧!”
两个人最后一拍两散,结束了短暂的互通阵线联盟。
可一个夜晚,却又让两人产生了联系。
这次换成黄四宝去质问王彩玲,他觉得自己被玷污了,接受不了这一切的黄四宝选择去深圳下海。
周瑜是黄四宝的表哥,也是他最先找到王彩玲,才介绍两人认识的。周瑜肥胖、世俗。起初是被王彩玲的歌声所吸引,随后就相中了她。
可他对王彩玲的告白却是:“咱俩条件也都不咋地”……当场就被王彩玲回怼:“我是宁吃仙桃一口,不要烂杏一筐。”想“凑合”过日子的周瑜,遭到了王彩玲的严词拒绝。
一次小城里的文艺汇演,王彩玲认识了胡金泉。胡金泉是教跳舞的舞蹈老师,他平时会教大家跳喜气洋洋的扇子舞种(类似广场舞),而其实他真正爱好的是芭蕾舞。
露天的表演场地,一群阿姨扭起了喜庆儿的秧歌舞,围观群众们纷纷拍手叫好,看的兴高采烈。
轮到了胡金泉上场表演,他穿着紧身演出服,踮起脚尖跳起了《天鹅湖》。四周发出了讥笑声,有人故意模仿他的舞姿。
越来越多的人搬起小板凳离场,广播不停发出:“请大家文明观看演出,尊重艺术工作者”的呼吁,可是却只能显得更加讽刺,胡金泉羞愤的提前下台。
最后是王彩玲的女高音独唱,她一开口,就有人打哈欠,还有人在嗑瓜子喷空儿。周围人几乎都走光了,忽然天空飘起了雪花,真是应景。王彩玲倒是内心足够强大,仍旧自顾自地唱了起来。
后来王彩玲向胡金泉约饭,试图鼓励他。可胡金泉说自己就是人们心里的一个悬案,他说:“一看到别人看我跳舞时候的眼神,我真想一头撞死。”
在众人眼里这位胡老师就是个异类,他妖娆、娘,不够阳刚,不具备强烈的性别特征,尽跳些妩媚的舞蹈,是个“二胰子”。
胡金泉自知自己与世俗水火不容,只一门心思的迷芭蕾。可他仍然非常在意别人的看法,所以为了能堵住悠悠之口,他想让王彩玲配合他假结婚,这样别人就不会把他当成个“变态”了。
可王彩玲是有自己要求的人,她不肯做“炮灰”。
被拒绝请求的胡金泉,在大雪茫茫的深夜,独自哭着前行。
他说自己就像一个鱼刺一样卡在别人的喉头,可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被这根鱼刺,扎的痛不欲生。
终于,他做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决定,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正常”。
在狱中,胡金泉戴着镣铐跳舞的画面,让王彩玲不忍直视。
一次胃痛,王彩玲跑到隔壁的小王老师家求药,一碗八宝粥使两人之间产生了一点点的友谊。
王彩玲开始逐渐褪去自己身上的骄傲,她慢慢地发现了生活里的另一种美。从前自己只顾着昂起头颅唱歌,忽略了细小之物也能蕴藏着美好。
新年的鞭炮声促使她打开了房门,同时似乎也打开了心门。
就在这时,一个名叫高贝贝的光头女孩找到了王彩玲,她的妈妈听说王彩玲在北京待过,想请求王彩玲帮助身患绝症的女儿,实现去北京参加唱歌比赛的梦想。
经不住母女俩的苦苦哀求,王彩玲决定把托人帮自己办户口的钱要回来,用来资助高贝贝的梦想。
她带着母女两人再次踏上北京这片土地,高贝贝不负众望的取得了歌唱比赛第二名的成绩。
就在王彩玲感动的和高贝贝抱头痛哭的时候,高贝贝突然跪下说自己其实并没有得癌症,身旁这个女人也不是自己的妈妈,虽然她们欺骗了她,但事出有因,希望获得王彩玲的原谅。
王彩玲震惊了,当她听到高贝贝说出名确实太困难了,不用点特殊手段根本没办法的时候,她大概快崩溃了。
接着是一个漫长的长镜头,王彩玲在一条附近满是工厂烟囱的小路上,费劲的蹬车轮。
她的文艺梦破碎了,她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就好比是逆着风在骑自行车,是那么的吃力不讨好。
她选择对生活缴械。她曾说过有一天自己实在坚持不了了,一咬牙随便找个人嫁了也就算了。现在她打算放弃了,她来到了婚介所,填写了报名表。
然而可笑的是,这家婚介所是下海经商后的黄四宝开的,改行后的黄四宝不再追求真实,转而开始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王彩玲最终当然也没有相亲成功。
一边吃烤串儿一边环顾四周的王彩玲,在街上偶然遇到了因为刚刚被人砸了车,开着辆四面没有挡风玻璃的“敞篷面包车”的黄四宝,两人就这么对视了一眼,从此彻底消失在彼此的人生里。
王彩玲去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兔唇女孩儿,为她取名小凡。
画面一转,王彩玲跟一堆羊一起挤在一辆卡车上。原来她也下海了,成为了一名个体户。
她现在的工作是卖羊肉,手拿屠刀手起刀落的王彩玲利索的切着羊肉,这个曾心怀高雅歌唱梦的女子,最终变成了一个“屠妇”。
在医院里,王彩玲碰到了同样抱着女儿的周瑜。这个曾自诩电视台的播音员全都比不上他的朗诵水平的男人,终于过上了一种拥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王彩玲带着女儿小凡去天安门广场玩,她全身心投入地逗着女儿。当故宫方向传来钟声时,王彩玲寻声望向了天安门城楼……
这是一出悲剧吗?向生活妥协?
这是一个喜剧吗?与生活和解?
可能人在年轻的时候,老是想着“生活在别处”,总以为外面的世界真精彩,而却自动忽略掉了那层无奈。
在许多女孩子的心里,也许爱情才是最高级的文艺,就像王彩玲可以为了黄四宝,把自己心心念念的北京梦给放下。
这是电影《立春》为我们讲述的一个故事。蒋雯丽饰演的王彩玲,让人觉得她就真的像是王彩玲本玲,够真实自然。
福楼拜说:“如果你以艺术决定一生,你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生活了。”
有着卓越的才能(天时地利人和)能够实现自己非凡才华的人是幸福的,他们的比例只占一小撮。
自身没有什么才华,也根本不去设想的人也是幸福的,他们虽然没有那份喜悦,可也免于承受那种执着的痛苦。(这样的人占绝大部分)
最不幸的就是有那么一点小才,可又并不能凭此去做到什么,围陷于进退两难境地的人,他们最惨。
无论如何自己已经登上了这艘飞船,却又无法洞悉破解开启它的密钥,只能反复纠结,不断被所谓现实和理想来回纠缠撕咬,那份挣扎,光是瞧上去就够痛苦不堪的了。
《立春》把一个文艺女青年的逐梦之路,撕裂给我们看。王彩玲,一个小城里的音乐老师,过着像是被狗啃过的生活。
影片里的几个主人公显得都是那么的小众,他们或许有着一技之长,但却不被社会所认可。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善的,在自由、祥和的氛围里,与艺术终身相伴。他们有的选择决绝地毁灭,有的选择“弃暗投明”不再与生活较劲。
难道这个就是所谓的出路吗?电影自然是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可依然能看出导演对“王彩玲们”是想要给予鼓励,同时也是存有惋惜的。
性格决定命运,那么又是什么造就性格呢?
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还在挣扎的人,也有早已被生活招安投降了的人,这种状态,今后也还会持续下去。
而那些最终选择抛弃生活,也放弃了自己的人,或许对生活这个词的理解,原本就存在误读。
生活不是一场战役,你不会战胜任何人。如果当你试图开始寻求***识,发疯似的渴求别人的理解时,那么或许意味着,你也就此永远丧失与自己产生***鸣的机会了。
“去做你喜欢的事吧,就像不会成功一样。”
我想自己也许永远不会去贬低文艺,因为穷途末路的从来都不是文学与艺术,而是那些习得性无助的人群。
成功只是一个结果,而不该被当做是目的。成功和幸福也是不能够划等号的。错把执着当追求,误己矣。
木心先生曾说:“来美国十一年半,我眼睁睁看了许多人跌下去——就是不肯牺牲世俗的虚荣心,和生活的实利心。既虚荣入骨,又实利成癖,算盘打得太精:高雅、低俗两不误,艺术、人生双丰收。我叫好,叫的是喝倒彩。
为什么艺术家一定要有所牺牲呢?我可以彻底地说:艺术本来也只是一个梦,不过比权势的梦、财富的梦、情欲的梦,更美一些,更持久一些,艺术,是个最好的梦。我们有***享的心理诉求。权势、财富、情欲,只有炫耀,不能***享。艺术是可以***享的。”
小城说大志,纵无济于事,也值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