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桌,曾是我多年的一个坚实的梦想。
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农村里有书桌的人家并不多见。少数有的几家,几乎都是以嫁妆的形式出现。那些比我大十来岁的叔、兄或侄辈,他们娶亲的时候,正赶上书桌挤身农村嫁妆的当口。所以,在我的院子朱公塘里,十几户人家大多有书桌,唯独我家没有。
到了我和发小们结婚的时候,已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后期。他们所娶的都是本地媳妇,彩礼、婚酒、嫁妆等程序一个都不能少,作为时兴嫁妆之一的书桌,自然必不可少。而我呢?娶的是千里之外的外地姑娘,且又是双方家长极力反对的婚姻,所以我们的结婚程序之中,除了二本结婚证书外,什么都没有,当然,书桌也必在“没有”之列了。
别人都有而独独自己没有的东西,更让人羡慕嫉妒恨。瞧那些有书桌的人家吧,将鲜艳的红漆漂漂亮亮地刷了,往窗子下横着一摆,与紧靠的床成一个大大的“7”字,这是多么经典的造型啊!每当看到它们,我总是忍不住在心里说,拥有这样一张书桌,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其实,那时的书桌非常简单。一张面板,三个抽屉,四个细脚,做工也是极其粗糙。而且因为摆放在窗子边的缘故,常年风吹日晒,使得其油漆斑驳,特别是由三几块木板拼凑的桌面,更是裂缝暴涨。有些家庭更是不拿书桌当书桌,换灯泡时不够高度就拖过来垫脚;打牌时为图方便就蹦将上去坐屁股;夏天天热时为求凉快将躺在上面当凉席;衣箱或重物没地方放时就置于上面当台案。如此这般,哪家的书桌不是弄得摇摇晃晃、歪里八唧,不肯罢休。
唉!有潦倒的人常感叹自己没有人命,谁曾想就连一张书桌又何尝有过“桌命”呢?
尽管农村的书桌有着满目疮痍的“桌命”,但是,我始终渴望能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桌。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就是书桌的情人,书桌就是我眼里的西施。
我渴望书桌,是因为我需要它。无论是现实上还是精神上,它都是一种迫切需要和慰藉。因为,我喜欢读书,喜欢写作。而书桌则是它们名实相符的最佳平台。
其实,我也是有“书桌”的。之所以用上引导,是因为此“书桌”是冒名顶替,或者说是一种引申意义上的称谓。十六岁高中毕业前,家里的饭桌是我与弟弟们的公***书桌。高中毕业后,我开始有了自己专属的“书桌”。
那是奶奶用的“花桌”。为什么叫“花桌”,我不得而知,反正全家人都这么叫它。据我的猜想,可能是旧时人家用来绣花的桌子吧。“花桌”比一般的书桌矮小,但厚实笨重。它与家里的床差不多高,一张课桌长宽,只有一个抽屉,台面上的木板是一整块的,厚足盈寸。在我的记忆里,奶奶一直用它缝补衣服和做鞋子。那个大抽屉里面,放满了针头线脑,更多的是用报纸剪成的各式鞋样。对于奶奶来说,那就是她的百宝箱。
那时候我刚开始学习写作,我喜欢收集各类书报杂志,更多的时候需要伏案读书写作。所以,奶奶专用的“花桌”就成了我的专用。
我不知道它“花桌”名称的由来。我只能猜想,它可能属于一种古老的家具,大概是旧时人家作绣花之用的物件。后来不再绣花,奶奶就用它来作补衣做鞋做台面。它几乎是奶奶的百宝箱,独有的一个大抽屉里,装满了针头线脑和报纸剪就的各式鞋样。
那时候,我刚开始学习写作,既需要一个东西来盛放书报杂志和笔墨纸砚,更需要一个台面来供我伏案书写。所以,奶奶就将自己专用的“花桌”,传给长孙的.我,成了我的书桌。那时,我常思考一个关于名与实的问题,面对这张桌子,我终于释然:实是关键,所谓的名应该来自于其实。比如这张桌子,它虽名不为书桌,可又有谁能否认它在我现实生活中“书桌”的实际?不叫它书桌,那是对它的亵渎。
“书桌”仅床铺一般高,小学生双人课桌一般大小。桌面是一整块的木板,其厚盈寸,古朴实在得令人感动。
“书桌”伴随了我整个的青年时代。在煤油灯下,在电灯下,昔年的我坐在它的面前,或读书或写作,十余时间里,以它为平台向全国百多家报刊放飞了数百篇文章。
三十多岁的时候,我离开了这张由“花桌”转身而成的书桌,外出做“打工秘书”。曾先后在三家政府及部门,拥有一张临时书桌。在镇政府办公室的那张书桌,高瘦而单薄,桌面缝隙暴裂,每每伏案,它总是叽叽喳喳地抗议。我置一块大玻璃在桌面,下压一张自己的墨宝“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才算抚慰它那颗燥动之心,任劳任怨地为我所用。后来,我去县城某局办公室,那书桌是一张宽大威猛的老板桌,大小与一张小型床铺差不多。其可自由拆组的部件,皆是粗重,仅那桌面大约不下百余斤。这样的书桌用起来肯定方便,纵横捭阖,信马由缰,你可以在其上面干任何想干的事。但是,如此稳如泰山的书桌,稳则稳矣,如果想将其挪动半分,则是难于撼山。更甚者,面对它总是心怀忐忑:老板桌呀老板桌,矮小如鼠、嘴尖毛长者如我,坐这里不是自惭形秽么?再后来,我又去了市里某局,办公室给我的书桌娇小玲珑,有着美女般的乳白肤色,周边棱角处还嵌镶着金色饰条。如此宝贝,总拿我不当回事,或者说是时不时对我撒娇,那抽屉弱不禁风,一开一关时稍不注意就会跌落于地,让人怜惜不已。
这样那样的书桌经历得多了,却仍然无法化解心中想拥有一张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桌的情结。那些书桌不论好坏美丑,都不会是自己的一方天地。只有自己真正拥有,才会天长地久。于是,在2004年的冬季,完全走出办公室的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回一张书桌。这张花了四百多元的书桌,通身呈现莳菇般暗红色调,桌面还嵌了一块似胶非胶似铁非铁、有如一本翻开杂志大小的板块,非常适合笔与纸的书写。
按理说,这张漂亮又实用的书桌,该是我家甚至是我人生的一道靓丽的风景,可惜的是,书桌刚买回,还来不及在上面写第一篇文字,我就开始了南下广东之旅。至此,一张崭新的书桌便被搁置在家里,装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完全充当了一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了广东沉寂几年,于2008年开始用手机上网写作,后来又置办了电脑。从此,写作一事变得单纯而简单,一篇文章的诞生已步入无纸化时代,只在电脑桌上甚至是手掌上就能搞定。这些年里,我写了三百多篇文章,五十多万文字居然没有一个是写在纸上,在书桌上写作的习惯已经完全颠覆,书桌至于我,已成多余之物。
我不知道,这种出乎意料的状况到底是喜还是忧?无论怎样,当一个深怀多年的夙愿一旦实现时,却发现那已是明日黄花,总是一件让人唏嘘的事情。我想,更委屈的应该是我那张新置的书桌,它就像一个浓妆艳抹粉墨登场的演员,刚一出场亮相,恰逢落幕。这是多么的生不逢时啊!如此命运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真正是折煞英雄,唯有气短!
可反过来想一想,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革故鼎新、推陈出新,这是必然之必然,是任何人与事都无法改变的规律。凭此,我们就有理由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