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也是东南亚小乘佛教文化圈中的一员。东南亚小乘佛教文化圈最终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缅、泰、柬、老等国在其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宗教意识形态。在这一文化圈形成之后,直到殖民主义势力人侵之前,南传上座部佛教在这几个国家或地区一直处于“独尊”地位。这就使得东南亚小乘佛教文化圈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较为完整地保持了自身的特点,并显示了它独特的文化个性。
老挝南北长1000公里,东西最宽处约500公里,最窄处仅120公里,深处中印半岛腹地。老挝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和高原占全国面积的五分之四,地势高耸,素有“中印半岛脊梁”或“印度支那屋脊”之称。公元14世纪初,老挝境内分成若干个小王国,很可能是从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发展而来。公元1353年,随父亲从南掌(这里指公元857年在今老挝琅勃拉邦建立的国家,中国史籍一度称之为“南掌”,也称“缆掌”)避居吴哥的法昂,借助其岳父给他的一支军队打回老挝,至1371年,他最终征服了几乎包括现在老挝的全部地区,首次在老挝建立起了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
中国与老挝是山水相依的邻邦,从远古时代起,这两块土地上的人民就已经有了来往。在《华阳国志》(东晋常璩所撰地方史,记述远古到东晋永和三年间巴蜀史事)、《南诏野史》(明杨慎辑,清胡蔚校正)、《云南通志》、《明史》、《清史稿》等中国古籍以及清末散文家薛福成所著《庸庵笔记》等书中,都有有关中老两国人民间友好往来、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的记载。三国吴时称老挝为“堂明”或“道明”,公元230年至231年吕岱任交州、广州刺史时,曾“遣适从事南宣国化”。吴黄武6年(公元227年),堂明遗使来贡,拉开了中老两国1600)多年历史关系的序幕。
唐代,文单国四次遣使来华,其中两次是普通使节,一次是王子,一次是副王,规格不断提高。据专家考证,“文单为万象”。对来使,唐朝政府给予了隆重接待并赐封号(有的封以“果毅都尉”,为三品官;有的封以“宾汉”,即国宾),可见双方都十分重视彼此的交往。
元灭大理后,重新恢复了中国与西南及中印半岛的交通。据《元史·顺帝本记》载:元至元四年(公元1338年)八月,“老告(即老挝)土官八那遣侄那赛赍象马来朝,为立老告军民总管府。”元老之间交往虽仅一次,但这一次却非同寻常。元在老告设“军民总管府”,以示羁縻,但实际上并未执行任何有效的管辖。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公元1893~1969年)解释“羁縻”二字说:“来去任便,彼此不相干涉”。
公元1353年,老挝历史上的杰出人物法昂统一老挝全境,在原琅勃拉邦“澜沧国”的基础上创建了“澜沧王国”《明史》称之为“老挝”;《清史稿》称之为“南掌”)。几乎与此同时,朱元璋于1368年建立了明朝。当时,明朝是亚洲的一个大国,也是强国,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亚洲各国都曾产生过较大的影响。明朝廷重视海事,它沿袭唐、宋旧制,设市舶司: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西洋诸国。中老两国大一统的局面,为中老关系全面、深入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据中国史书记载,从明建文元年(公元1400年)到明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的213年中,中老交往见于记载的***有43次(其中,明遗使9次,老挝遣使34次),这在中老关系史上是空前的。明在老挝设“军民宣慰使司”,亦属“羁縻”性质。
18世纪初叶统一的老挝分裂后,与清朝廷保持往来的是琅勃拉邦的“澜沧王国”的苏吗喇萨提拉岛孙(《清史稿》称作“南掌国王岛孙”)。清雍正七年(1729年),岛孙差使节携表文、驯象入贡,被认为是清老交往的开端。清朝廷也效仿元、明两代,将老挝列……縻”之地。清老关系连续性很强,历代南掌国王与清廷均有往来,中间从未出现过空白。把明清两代中老交往次数加起来,一***是65次,而从东吴堂明遣使人贡到元代老告来朝的千余年间,中老交往才仅有6次,从中不难看出中老关系的巨大发展。一千多年间,中老两国始终友好相处,从未兵戎相见。元明清三代虽把老挝列为“羁縻”之地,但从未干预其内政,这也是中老关系的一个特点。
和中越、中柬的朝贡贸易一样,中老之间的贸易也主要是朝贡形式下的官方贸易,而民间贸易则是官方贸易的有力补充。
扶南是古代南海诸国中的强国,三国吴时,堂明入贡使节紧随扶南使节之后而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朝贡贸易”对中老两国的官方经济交流来说,几乎是惟一途径。“来朝”,本是政治关系的具体表现,而“贡献”则含有经济文化交流的意义。这可从唐、明、清三代的中老交往中得到证实。
唐代,文单遣使来朝***四次,其中,除政治上的隆重接待并赐封号外,自然也涉及到了物品,比如唐开元五年(公元717年),作为回赠品,玄宗皇帝曾颁给文单使臣“玺书(xīshū,古代用印章封记的文书)及帛五百匹赐国王”。再比如唐大历六年(公元771年),文单国副王婆弥来朝,带来大象11头,以为贡物。
明代,中老使节往来频繁,老挝来使,有时“赍象马来朝”,有时“贡方物”,有时“贡金银器”,还有时“贡象马、象齿、犀角”等;明朝的回赠品种类也很多,主要有丝绸、服装、茶叶、生活用品、文化用品以及工艺品等,有时还回赠骆驼、马匹、驴和骡。
清代,老挝使节所献贡品基本上与明时相类似,而回赠品的种类则大大增加。除了丝织品,还增加了瓷器、玻璃器、人参及银等,其价值远远超过了明代。清代对于南掌贡使,都要派员接应到京城,回国时仍陪送出境,优礼有加。
历史上,中老两国边民之间的贸易也十分活跃。中国商人定期组成马帮商队,到老挝境内从事贸易活动。商队多至百余人,以马牛驮运商品,马牛多达二三百匹(头)。所运商品主要有铜器、锡器、蚕丝、绸缎、瓷器、烟叶、食盐及其他日常用品。马队往往深入老挝内地,用以换取棉花、蜡、象牙、犀角,各种野兽皮骨、孔雀毛、鹿茸、干虾、金沙、豆蔻、安息香等土特产。
老挝出产的红木,可制精美家具;其特产乌爹泥被中医视为良药,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中对乌爹泥的制作方法和药用价值均有详细记载;神品兰是老挝特产名花,据檀萃所著《滇海虞衡志》卷九“志花”条记载:神品兰被人移植到维扬(扬州府)后,“人争来看,门几如市”。
老挝边民也常到中国境内进行贸易活动。他们用林产品换取各种所需物品,并从中国输入驴、骡,以作驮运、耕田之工具。两国边民之间的贸易活动,对云南、两广等地的商人和居民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据有关史料记载:从明朝永乐年间(公元1403~1424年)起,就已有中国人移居老挝;到明末清初,在老挝的中国侨民数量逐渐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已有约3000人。他们与老挝人民和睦相处,***同劳动,辛勤垦殖,到18至19世纪时,华侨经济在老挝已经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正是由于华侨的活动,才打破了老挝与外界的隔绝状态;在下寮地区,他们的作用更加明显。除了经商,华侨们还经营采矿业,南巴登的露天锡矿就是由华人首先开采的。在富散山,华侨们采集野生茶叶,加工后制成“镇宁茶”,深受当地人民喜爱。
在长期的***同生活和劳动中,华侨与当地人相互通婚,繁衍后代。中国文化作为外来文化的一支在老挝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今天,人们仍可从服饰、语言、习俗等许多方面探寻到中国南传文化与老挝民族文化的渊源。仅以语言为例:泰佬人的语言老挝语与中国西双版纳傣族语言(1956年改革前)之间,同源词竟占70%。老挝语中还有许多汉语借词,如称中国皇帝为“天旺”,也就是天朝皇帝的谐音;汉语说“一、二、三、四”,老挝语则说“能、颂、山、虽”,读音颇相近。老挝苗、瑶族与中国的文化联系尤其密切,他们至今还书写汉字帖、汉字对联,使用中国出版的辞书。日本学者岩田庆治认为:老挝“瑶族的文化基本上是以汉族文化为基础的。他们自认为本民族的文化属于中国文化的范畴。”此外,泰佬人过去一直沿用中国的干支纪年法和十二属相纪年,只是十二属相的具体内容略有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