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晴了的时候》是戴望舒写得诗,并不是郭沫若。
《在天晴了的时候》
作者:戴望舒(现代)
在天晴了的时候,
该到小径中去走走:
给雨润过的泥路,
一定是凉爽又温柔;
炫耀着新绿的小草,
已一下子洗净了尘垢;
不再胆怯的小白菊,
慢慢地抬起它们的头,
试试寒,试试暖,
然后一瓣瓣地绽透;
抖去水珠的凤蝶儿
在木叶间自在闲游,
把它的饰彩的智慧书页
曝着阳光一开一收。
到小径中去走走吧,
在天晴了的时候;
赤着脚,携着手,
踏着新泥,涉过溪流。
新阳推开了阴霾了,
溪水在温风中晕皱,
看山间移动的暗绿
云的脚迹——它也在闲游。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在天晴了的时候》写于1944年6月2日,写下这首诗时戴望舒刚刚经历牢狱之灾和感情生活的双重打击,在1941年底,戴望舒因宣传革命,被日本人逮捕入狱,在狱中受尽折磨,出狱后在1943年1月,与妻子穆丽娟离婚,这首《在天晴了的时候》有对美好生活的希冀,也有对过去的释然。
赏析:
《在天晴了的时候》是戴望舒后期创作的作品,与前期的《雨巷》不同,这首诗是积极向上的,是特色鲜明的一首小诗,诗歌用真切微妙的诗情,清新明朗的诗境,轻快和谐的诗韵打动人心,给人以如沐春风的享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