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省亲,听父亲贾政说园内的匾额诗句都是弟弟宝玉所题,心中欣喜。为了再考一考宝玉的才学,她要求宝玉当面再针对潇湘馆、蘅芜苑、怡红院’、浣葛山庄四处各作一首诗。宝玉平时虽然喜欢卖弄才华,却很不喜欢这样的正式场合。但是,此时的元春,已不是普通的家姐,而是皇妃。元春此时的要求,属于皇命。所以,他不得不硬着头皮上,而且有疲于应付之感。好在有宝钗和黛玉两大才女在他身边,及时为他伸出援手,帮他成功过关。
然而,宝钗和黛玉的援助方式却是大不相同,一个是以“一字师”的方式予以提点,一个直接代写了一首。对于二人的此种行为,作者没有给予对错褒贬的评价。那么,作者这么写究竟有何深意呢?
我们知道,钗黛并举是作者的主旨之一。这两个才貌双绝的女子,有如环肥燕瘦,是宝玉心中的“兼美”,不相上下。但是,在作者心中,她们在品行上却是有高下之分的。这种高下,就隐藏在作者在具体事件上对她们的描述里。帮宝玉写应制诗,就体现了她们品行上的高下。
黛玉替宝玉代写,是想展露才华,一争高下,是自私的体现。第五回,作者用八个字总写了黛玉进入贾府后的心性和表现:“孤高自许、目无下尘。”这八个字,精练且全面。“孤高自许”是黛玉对自己的看法,唯我独尊,只有自己最优秀,无人能与之匹敌。“目无下尘”是她对别人的看法,在她眼里,别人都是“下尘”,入不了她的眼,她甚至都不愿意看他们一眼。
接下来,我们会发现,黛玉的所言所行,都在这八个字的框架之内,具体表面就是处处争先,一定要表现出自己的“孤高”。
元春省亲,除了与祖母、父母等亲人叙离别之情外,她内心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当面试一试宝玉的才能,看看这个曾经由她亲身教导过的弟弟,是不是可造之材,“使我当面试过,方不负我自幼教授之苦心”。
怎么试?方法很简单,就像殿试一样,当面写命题作文,“‘潇湘馆’、‘蘅芜苑’二处,我所极爱,次之‘怡红院’、‘浣葛山庄’,此四大处,必得别有章句题咏方妙。前所题之联虽佳,如今再各赋五言律一首。”
当然,如果只让宝玉一人来写,未免枯燥,于是,元春让姐妹们作陪衬,“妹辈亦各题一匾一诗,随才之长短,亦暂吟成”。
这样的安排,元春的意图很明显:姐妹们写得怎么样不重要,元春要考的只是宝玉一人。
所以,宝玉如临大敌,姐妹们都应付了事,唯有黛玉不满足,因为她“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
注意,这个“众人”包括宝玉。“孤高自许”的黛玉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想抓住机会展露才华,“大展奇才”,从而无视了元春的意图。
正是因为想要“大展奇才”,黛玉才从宝玉身上寻找机会,“林黛玉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因见宝玉独作四律,大费神思,何不代他作两首,也省他些精神不到之处。”这可真是各取所需,各得其所。黛玉想要“展其抱负”,只恨没有机会,宝玉却为独作四首诗而“大费神思”,巴不得有人帮忙分担。于是,黛玉主动出击,对已写完三首的宝玉说:“你只抄录前三首罢。赶你写完那三首,我也替你作出这首来了。”
然而,这种宝玉黛玉都满意的结果,却严重违背了元春的初衷。元春之前听父亲贾政说“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且喜宝玉竟知题咏,是我意外之想”,但她深知宝玉在贾府倍受宠爱,父亲的话也许有些水分,于是想要“当面试过”,才能真正了解宝玉才学的深浅。可就算是“当面试过”,却还是因黛玉的自作主张而有了水分,并不能代表宝玉的真实水平。
回头再看整个事件,黛玉为宝玉代写,完全是从自私的角度出发的,只是为了自我表现。宝玉其实并不需要她的帮助,写得好与不好并不重要,既不关乎宝玉的前途和命运,也不会影响元春与宝玉姐弟间的感情,但会影响元春对宝玉才学深浅的判断。
也就是说,如果元春希望通过这次面试对宝玉摸底,从而制定对宝玉的培养计划,那么,黛玉的自作主张,不但误了元春,还误了宝玉。
这就是黛玉的自私,“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她,从来只为自己着想,不会考虑是否会影响到他人。
宝钗对宝玉的提点,正是她个性的体现:为他人着想,不与人争驰。与黛玉的代写不同,宝钗对宝玉的帮助,只是在一个字上进行了提点,因此被宝玉称她为“一字师”。
王熙凤眼里的宝钗,“不关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但是,在皇妃面前,在写应制诗这么严肃的时刻,宝钗却主动出手,“转眼瞥见”宝玉诗中有“绿玉春犹卷”的句子,“急忙回身悄推他(宝玉)”。注意作者的用词,“瞥见”、“急忙”,可见在宝钗看来,这件事很重要且急切,到了她非及时出手不可的地步。
一个字而已,有这么重要吗?是的,这就是宝钗的体贴入微之处,而她的体贴,主要是针对元春的。
我们先来看宝钗的原话:“她(元春)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二字,岂不是有意和她争驰了?”
宝钗这么说,是有前提的。只因元春将宝玉所题的“红香绿玉”改为“怡红快绿”,刻意去掉了“香玉”二字。都是勤俭务实之人,宝钗太懂元春这么改的原因了。“香玉”有“温香软玉”之意,即温柔乡。元春不希望宝玉沉湎于温柔乡,所以将“香玉”二字去掉了。
然而,正值青春期的宝玉,满脑子都是“香玉”,于是,在写诗时,“绿玉”自然就流露出来了。这就是“有意和她(元春)争驰了”:你把我的“绿玉”改成“快绿”,我就不认,偏要用“绿玉”。
像不像小孩子斗气?
其实,如果元春也是宝玉这样的“富贵闲人”,互相斗气倒没什么。
但元春不是。
元春不但不是“富贵闲人”,而且她心里装着家事国事,更是深切关注着弟弟宝玉的教育成长。
宝玉的这一坚持,很容易让元春产生沮丧心理:我这个弟弟,真是孺子不可教也,真让人操心和担心啊。
宝钗太懂这种沮丧感了,当她的哥哥薛蟠不听劝时,她何尝不为之操心和担心?
贾府上上下下这么多人,都在“安富尊荣”,元春独自在“那不得见人的地方”苦苦支撑,身边一个帮手都没有。好不容易回趟家,不说要弟弟为他分忧,至少不能给她添堵吧?
正是对独自支撑的感同身受,宝钗对元春产生了强烈的同理心。何况,元春对宝玉这个弟弟感情深厚,书中说他们“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所以姐弟相见时,元春“一语未终,泪如雨下”。
由此可知,宝钗提示宝玉改“绿玉”为“绿蜡”,一字之差,看似无关痛痒,实则意义重大。相比于元春省亲时各种繁复的礼节,宝钗更注重元春的情感体验,希望宝玉能懂事一点,做一个让姐姐放心的好弟弟。这样一来,元春在宫中的日子,即使苦和累,只要想到弟弟懂事听劝,也能心宽一点。
这也正是宝钗身上的闪光点,她善于推己及人,凡事都会为他人着想,尤其不爱与人争驰。能退则退,能让则让,只要彼此都舒服。
这就正好与黛玉的想要“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形成了对比:黛玉从利己出发,一心只想争第一,宝钗却从利他出发,凡事都不愿与人争驰。
就这样,作者通过对黛玉和宝钗分别对宝玉的帮助,突显了她们的个性特点:黛玉利己,爱争;宝钗利他,不争。然而,《道德经》告诉我们:争是不争,不争是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处处争先的黛玉,众叛亲离;不愿与人争驰的宝钗,却赢得了来自各方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