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传统光荣史,英雄连队英雄兵。
1、军人退出现役 。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
2、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 。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国家征召,重返部队。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军人给予妥善安置。
3、军人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国家按军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军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