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和党中央的建议与规划,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加快推进湖南省新型工业化和两型社会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结合湖南实际,2007年4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后湖南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长株潭、岳阳、衡阳、常德、怀化、郴州、益阳7大物流枢纽,把长株潭建成国家级区域现代物流中心。同年,此产业发展方向被写于2007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今后湖南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思路。 长株潭国家级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受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行为,其特殊定位决定了必须有系统化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政策与之配套,相应的物流产业发展政策如果跟不上湖南省政府的思路转换速度,很有可能造成由于政策缺失而导致的经营失败、盲目重复建设而造成投资浪费、定位失衡而影响湖南的未来发展。 国家级区域现代物流中心是当前国内区域物流的最前沿思想,很多政策和方法都需要进行探索,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需要湖南省各级政府在遵守国家根本大法的前提下,打破常规,推陈出新。2007年12月7日,湖南长株潭城市群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获批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与以往的“经济特区”、“新区”不同,国家没有给出既定的优惠政策,但正因为没有政策框架限制,试验区拥有“先试权”,在改革中遇到任何具体问题,可以自行进行摸索试点,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申报国家相关政策支持。这为调整和出台一系列有助于建设长株潭国家级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的政策奠定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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