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海经·其十 陶渊明 系列:古诗三百首 读山海经·其十 精卫2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3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4既无虑,化去5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7讵可待。 注释 2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3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著盾牌和板斧。(《山海经·海外西经》) 4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的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5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6徒:徒然、白白地。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7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 8猛志:勇猛的斗志。 9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十讵:表示反问,岂。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刑天挥舞著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鉴赏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像,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著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