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有多种名称,先秦时期称「挟」,也作「荚」。郑玄注释:「挟,犹箸也,今人谓箸为挟提。」汉代著名史学家太史公司马迁著《史记》时,称商纣时期的筷子为「箸」,古写为「木箸」。两汉又出现了「筋」字。隋唐时李白《行路难》诗曰:「停杯投筋不能食」;杜甫《丽人行》诗云:「犀箸厌饮久来下,鍪刀镂切空纷纶。」从两位大诗人的诗句中,我们知道,唐代「筋」与「箸」通用。不过自唐代起,宋、元、明、清皆统一称「箸」。
但箸的名称,并非保持到底,明代发生了变化。明陆容《菽园杂记》云:吴俗舟人讳说,「住」与「箸」谐音,故改「箸为快儿」。因为吴中船民和渔民特别忌讳「箸」,他们最怕船「住」,船停住了,行船者也就没生意,他们更怕船「蛀」,木船「蛀」了漏水如何捕鱼。在这种迷信谐音的思想指导下,故见了「箸」反其道叫「快子」,以图吉利。明人李豫亨在《推蓬寤语》中说得更明白:「世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如立箸讳滞,呼为快子。今因流传已久,至有士大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忘其始也。」;虽然明代已有人称「箸」为「快」,但清康熙并不承认民间将快加了竹字头的「筷」字。这可以从《康熙字典》中仅收录「箸」而不收「筷」得到证明。但皇帝也难以抵挡民间怕犯忌,喜口彩的潮流。在《红楼梦》四十回,在贾母宴请刘姥姥一段中曹雪芹三处称「箸」,两次呼「筋」,而四次直接写明「筷子」。
当今社会,筷子的称呼己习以为常,但专家学者在书法、诗词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称筷子为箸或筋,并没有如《推蓬寤语》所言「忘其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