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早晨,早早地起了床。出了家门后,走了几分钟,就来到江堤下,顺着江堤往城市的东边走四十分钟的样子,就可以到达城东的花木市场。这四十分钟,我可以一边看着滔滔长江水,一边想想杜鹃花,而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想买一盆杜鹃花。
不能说我二十岁之前没看过杜鹃花,只能说我看到过,但却不认识,或没引起任何触动。二十岁那年,我同父亲单位的小货车司机去到江南的一个小县城去送货,车开在宛延的山道上,在一个拐弯处,我看到有什么东西让一直青翠的群山突然艳光四射起来,仔细看,才看出那应该是花。或一片一片的.散布于树木中,或呈带状,那种惊艳灿烂之美,真是无法形容。我问司机那是什么花,司机说:“‘映山红’啊《闪闪的红星》没看过啊,那首叫《夜半歌声》的歌唱的不就是这个嘛。”那一次,杜鹃花给了我第一次强烈的冲击。但年轻人对花花草草的东西是不会有长久的兴趣的,很快的,我就忘了这种花。第二次邂逅这花,是在十几年后,在老城区的居民区内。老城区的住宅历史,少则几十年,多则几百年,又缺乏维修,变得破败、灰暗,而且基础设施也不全,有点钱和有点门路的人,早就搬了出去。到这里来,心情都变得有些压抑。但那一天,我经过一座破败的小院门口,都走过去了几步,却又仿佛是被什么东西给拉住,我退回到院门前,我看到了它,一盆有半人来高的鲜艳,亮丽、散发着青春气息的杜鹃花。小院的墙角长满了青苔,房子的墙壁布满了水渍,门窗都是歪歪扭扭,往里看都是黑洞洞的,但这盆花仿佛一盏灯,照亮了这个阴冷潮湿的小院,让小院变得明亮而清爽。三十多岁的我,已对人生有了一些感悟,那时我想,一个人无论多么贫穷,多么不顺,都不能忘记对美的事物的热爱与追求,因为美是我们度过艰难人生的一种有力的载体。那一刻,我对这个小院的主人充满着敬意,因为他养育了一盆这样美丽的花。
三年前的春天,我在网上找旅游景点,后来相中了大别山区的司空山,因为介绍上说,那山上有大片大片的杜鹃花。我去了后,当地文友陪我上了山。那山又高又陡,感觉比黄山都难爬,但我还是奋力爬了上去,这一是有当地文友的鼓励,二是有一路杜鹃花的陪伴。我私下里将那趟旅行称为“明丽之旅”,那一次杜鹃花在我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我认为它是一种集合着春天明媚的光,春天清新的气息,春天华丽的形,春天强劲生长的力,春天勃发的激情的一种花,或者说,她就是一个微缩的春天。前面就是花木市场了,我的心怦怦地跳动起来,我度过了一个漫长寒冷阴郁的冬天,如今,我要带一盆花回家,我要把春天搬回家。